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0092700000006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0-09-2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庆城县房地产业管理局2019年度 部门决算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我单位主要职责为: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房地产业,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2、负责保障对象的审核审查,以及廉租住房补贴的发放,并组织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分配等工作。3、负责全县房地产业市场管理、房价预售价格审核和房价调控等工作。4、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查、申报和从业人员考核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年检工作。5、负责全县物业管理工作。6、负责全县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7、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庆城县房地产业管理局为正科级全额事业单位,隶属庆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定编制人数为19人,实有人数22人,当年退休1人,与上年相比减少1人。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注:空表必须公开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478.96万元,支出总计478.96万元。与2018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15.71万元、增长3.4%,支出增加15.71万元、增长3.4%。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478.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7.93万元,占7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1.04万元,占25%.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478.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2.46万元,占61%;项目支出186.5万元,占39%;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78.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71万元,增长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2万元,增长38%。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78.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71万元,增长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2万元,增长38%。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1.98万元,占6.7%,较上年减少7.93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9月份转至社保发放;城乡社区支出381.88万元,占80%。住房保障支出65.1万元,占2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1.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2.22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用经费58.98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64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1.06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64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下乡扶贫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6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减少。
公务接待费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98万元,其中办公费1.88万元,印刷费1.35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邮电费3.07万元,差旅费2.18万元,维修费0万元,租赁费34.5万元,专用材料费2.78万元,劳务费4.18万元,委托业务费5.4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6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2018年增加5万元,增长9.2%,原因为物价上涨等造成。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注:以上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附件:庆城县房管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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