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1/2022-00010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9-2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庆城县房产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庆城县房产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我单位主要职责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房地产业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负责保障对象的审核审查和公租住房补贴的发放,并组织实施公租住房建设和分配等工作;负责全县房地产业市场管理、房价预售价格审核和房价调控等工作;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查、申报和从业人员考核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年检工作;负责全县物业管理、房屋产权产籍管理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庆城县房产服务中心为正科级事业单位,隶属庆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1986年成立庆阳县房地产开发公司,属于事业单位,人员经费由财政供给。1991年公司更名为庆阳县房地产业管理所。2007年10月18日以庆机编〔2007〕15号更名为庆城县房地产业管理局。2020年3月26日以庆城编委发〔2020〕1号文件更名为庆城县房产服务中心。内设7个股室(人秘股、房管股、产籍股、物业股、财务股、行政审批股、房改股)。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398.41万元,支出总计398.41万元。与2019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58.39万元、增长-12.78%,支出增加-58.39万元、增长-12.78%,主要原因是保障住房收入和支出减少,公用经费收入支出压缩减少。
2021年度收入合计398.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万元;
2021年度支出合计398.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8.27万元,占74.86%;项目支出100.14万元,占25.13%;
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98.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39万元,增长-12.78%。主要原因是保障性住房收入较上年减少,公用经费收入压缩减少。年初预算数200.1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8.25万元,增长98.82%。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98.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39万元,增长-12.78%。主要原因是保障性住房支出较上年减少,公用经费支出压缩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8.25万元,增长98.82%。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1.15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35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3.5万元),占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57万元,占1.9%;城乡社区支出311.26万元,占78.12%;住房保障支出57.42万元,占14.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56万元,主要原因是保障性住房建设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8.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1.35万元,较上年增加-20.8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公用经费109万元,较上年增加74.4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取暖费补助47.85万元,办公用房租赁费29.5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8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1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8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年久失修,维修费用增加。国内公务接待费0.051万元,接待一次五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89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1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89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年久失修,维修费用增加。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万元,包括办公费3.8万元,印刷费0.47万元,咨询费2万元,手续费0.007万元,水费0.12万元,邮电费1.1万元,差旅费1.54万元,维护费0.26万元,办公用房租赁费29.5万元,培训费1.28万元,劳务费7.7万元,工会经费3.5万元,福利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修费4.8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固定资产原值1130390.46元,房屋原值512903.46元,通用设备和家具用具装具617646元,无形资产24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本单位未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请在此项下注明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 〔2012〕,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公开表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