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2126756-0-2019-00007 | 发布机构: | 红十字会 |
| 生效日期: | 2019-09-03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2018年庆城县红十字会部门决算公开及说明
一、单位情况
1.主要职能
庆城县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是中国红十字会的地方组织,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组织落实中国红十字会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县各级及行业红十字会开展活动,推动全县红十字会各项工作的开展;负责红十字(会)冠名工作,纠正滥用红十字标志现象。
(二)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建设和管理备灾救灾设施,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护和救助工作;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
(三)开展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在易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和基层组织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
(四)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推动工作,与各级人民政府共同对红十字工作先进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推动遗体(器官)自愿捐献工作;开展预防控制艾滋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关心爱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患者及其他救护工作;开展其他人道主义救助工作。
(五)开展社会服务及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组织会员和志愿工作者开展人道领域内的社会服务、宣传培训、募捐救助活动。
(六)依法开展社会募捐活动;参与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开展与国内外红十字会的友好合作与交流工作。
(七)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的红十字会青少年活动。
(八)宣传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基本原则,并依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九)协助政府开展对台工作,促进两岸红十字会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十)兴办符合红十字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和经济实体。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庆城县红十字会为参照公务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隶属庆城县政府,独立核算机构1个,当年没有变动。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核定编制人数为3人,实有人数7人。工作需要调入1人。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庆城县红十字会2018年预算安排收入557681.24元,预算安排支出557681.24元,与上年对比变化不大。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庆城县红十字会收入执行数是833488.33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833488.33元。支出执行数是833488.33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95882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37606.33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结余资金856354.70元,其中上年结余56600元,本年结余799754.70元,上年结余资金是备灾救灾资金,本年结余资金是天津对口帮扶捐款。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一)资产负债结构情况
2018年资产合计157230元,新增固定资产55070元,盘盈固定资产32600元。
(二)资产负债对比分析
资产增加主要是新增了办公电脑、家具等,盘盈的固定资产主要是办公椅、书柜、茶几等。
四、决算数据需要说明的地方
1、人员基本情况说明:
2018年末实有财政供养人数9人,其中:在职职工7人,比上年增加1人,增加率16.67%,原因是新调入人员1人。退休2人,没有变化。
2、固定资产情况说明:
2018年度部门决算年末固定资产总计5723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87670元,增加了126.04%,主要原因是新增了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盘盈了资产。
3、收入支出与上年度对比说明:
庆城县红十字会2018年预算执行收入833488.33元,预算执行支出833488.33元。与上年对比,主要增加了固定资产购置的费用。
4、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说明:
2018年度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37606.33元,主要是支出历年欠账和购置的固定资产的费用。
五、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在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 公共卫生支出、医疗保障支出等。
3、行政事业离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离退休人员工资,补助,补贴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执行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培训 费、伙食补助费、杂费等方面的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是指公务用车的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路桥费、保险费等费用的支出。公务接待费是指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庆城县红十字会
2019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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