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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人民政府

红十字会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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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2126756-0/2017-9 发布机构: 红十字会
生效日期: 2017-09-19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财政预决算

2016年度庆城县红十字会部门决算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9-19 浏览次数: 【字体:

2016年度庆城县红十字会部门决算公示

 

一、主要职能

庆城县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是中国红十字会的地方组织,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组织落实中国红十字会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县各级及行业红十字会开展活动,推动全县红十字会各项工作的开展;负责红十字(会)冠名工作,纠正滥用红十字标志现象。

(二)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建设和管理备灾救灾设施,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护和救助工作;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

(三)开展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在易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和基层组织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

(四)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推动工作,与各级人民政府共同对红十字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推动遗体(器官)自愿捐献工作;开展预防控制艾滋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关心爱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患者及其他救护工作;开展其他人道主义救助工作。

(五)开展社会服务及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组织会员和志愿工作者开展人道领域内的社会服务、宣传培训、募捐救助活动。

(六)依法开展社会募捐活动;参与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开展与国内外红十字会的友好合作与交流工作。

(七)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的红十字会青少年活动。

(八)宣传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基本原则,并依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九)协助政府开展对台工作,促进两岸红十字会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十)兴办符合红十字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和经济实体。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及人员情况

庆城县红十字会为参照公务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隶属庆城县政府。核定编制人数为3人,实有人数4人。

三、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分析

1、收入情况

2016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15000元,本年财政拨款收入480795.04元,合计595795.04元。

2、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支出总额480795.04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0795.04元。

3、年末收支结转结余情况

2016年结转年度结余资金15000元,2015年结转年度结余资金15000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情况

2016年红十字会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和精神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对出国、招待、车辆购置及运行等三项经费支出实行从严审批,全年的预算执行情况良好。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17520元,决算数17520元。

1、2016年公务接待费0元。

2、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20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五、有关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度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购置和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等。

庆城县红十字会

2017年9月18日

部门决算公示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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