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1/2023-00003 | 发布机构: | 庆城县红十字会 |
生效日期: | 2023-04-1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财政预决算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庆城县红十字会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责和工作任务
庆城县红十字会隶属于庆城县政府,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现有职工8人,其中正式在职职工6人(三级调研员1人,正科1人,副科1人,事业管理人员3人),雇用0人,临时2人。退休3人,离休0人,遗属0人。
庆城县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是中国红十字会的地方组织,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组织落实中国红十字会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县各级及行业红十字会开展活动,推动全县红十字会各项工作的开展;负责红十字(会)冠名工作,纠正滥用红十字标志现象。
(二)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建设和管理备灾救灾设施,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护和救助工作;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
(三)开展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在易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和基层组织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
(四)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推动工作,与各级人民政府共同对红十字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推动遗体(器官)自愿捐献工作;开展预防控制艾滋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关心爱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患者及其他救护工作;开展其他人道主义救助工作。
(五)开展社会服务及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组织会员和志愿工作者开展人道领域内的社会服务、宣传培训、募捐救助活动。
(六)依法开展社会募捐活动;参与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开展与国内外红十字会的友好合作与交流工作。
(七)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的红十字会青少年活动。
(八)宣传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基本原则,并依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九)协助政府开展对台工作,促进两岸红十字会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十)兴办符合红十字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和经济实体。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收支概况及说明
2023年收入预算897502.47元,均为财政性拨款,相应安排支出897502.47元,其中:人员工资支出728,746.39元,退休慰问金支出1500元,公用经费支出99,256.08元,红十字会工作经费支出18000元,春节期间慰问活动经费50000元。
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会议费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培训费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四、机关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安排公用经费99,256.08元。
五、部门绩效评价开展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法》规定及市、县财政局关于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的相关要求,继续将本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纳入绩效评价范围,通过加强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力度和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切实提高了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将进一步加大推进绩效管理力度,继续扩大绩效目标管理覆盖范围,以形成预算前期有目标审核、预算执行有跟踪评价、预算结束有绩效评价的预算绩效管理评价机制。
六、政府采购说明
无。
七、固定资产情况说明
无。
八、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职责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的年度项目支出。
三公经费:包括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工作人员公务出差支出。主要是住宿费、伙食补助、培训费用、公务接待、公车运行等费用支出。
庆城县红十字会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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