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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人民政府

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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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1/2021-00008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08-12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务公告

庆城县医疗保障局关于暂停全县医保业务办理的公告

来源:庆城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1-08-12 浏览次数: 【字体:

广大参保群众、各参保单位、各定点医药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按照国家和省、市医疗保障局的统一部署,我县定于2021年8月15日18:00停止运行原医保信息系统,并于2021年8月26日08:00正式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新老系统切换期间,将暂停办理全县所有医保相关业务,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医保信息系统切换时间

2021年8月15日18:00起,原医保信息系统停机,停止办理各项医保业务。2021年8月26日8:00起,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启用,开始办理各项医保业务。

二、原系统停机期间暂停医保业务范围

2021年8月15日18:00起,全县医保经办机构暂停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费用的手工报销录入、结算和支付业务;暂停办理医疗保险参保、待遇支付、门诊慢特病等所有医疗保险业务,参保人个人账户无法使用;定点医药机构暂停参保人医疗费用结算业务;各乡镇、社区暂停办理参保人员信息登记、录入业务。

三、暂停税务办理医疗保险费征缴的时间和范围

停机前1天(2021年8月14日18:00)关闭税务征缴接收通道,2021年8月26日8:00重新开启征缴。为了确保医疗保险待遇不受影响,请缴费人员于8月14日18:00之前完成医疗保险缴费工作。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完成缴费的,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做好缴费安排。

四、暂停服务期间业务办理指南

(一)暂停服务期间,参保人需要在医药机构办理医保业务的,参保人可先自行垫付,保留好相关票据,待恢复服务后到医药机构在新系统中办理补录,也可在新系统上线后到医药机构办理相关业务。

(二)暂停服务期间,医保经办机构将采取线下收取资料的方式办理相关医保业务,做好业务受理登记,待恢复服务后进行集中补录、核发,办结时限顺延。

五、其他事项

(一)各定点医药机构务必于8月12日18:00前向医保经办机构提交在途业务办理资料,经办机构务必于8月15日18:00前办理完在途业务。

(二)系统切换期间,鉴于部分业务将延迟办理,全县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要配合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请参保人合理安排医疗保险业务申办时间,按定点医药机构的指引做好就医安排。在此过程中给参保人带来不便,敬请大家谅解。如有疑问请向县医保部门咨询。

咨询电话:0934-3268667        

                   

庆城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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