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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人民政府

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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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QCybj-2020-00002 发布机构: 医保局
生效日期: 2020-05-0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财政预决算

庆城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5-06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庆城县医疗保障局隶属于县政府,为正科级一级行政部门,现有正式干部职工29人,其中:正科级干部6人、副科级干部4人、科员16人、工勤3人。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有关规划计划、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实施全县基本医疗保障和生育保险制度改革,促进医疗保障与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措施平衡衔接。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研究制定医保扶贫政策措施,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制定全县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完善医保目录管理办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五)制订和调整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动完善全县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承担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集中采购配送、费用结算和使用监管工作。

(七)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健全完善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经办县直单位职工医疗保障、生育保险、医疗救助业务。审核结算特殊人群医疗费用。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省、市医疗保障厅(局)交办的其他业务。

(十)职能转变。

1.县医保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的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行使本部门权责范围内的行政权力,承担相应的政务服务职能。

(十一)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保密、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文稿起草、督察督办、宣传等工作。负责本部门机关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机关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干部教育培训、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组织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医疗保障政策研究。承担机关预决算、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推进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起草县政府规章草案和标准,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二)综合业务股。拟订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研究制定医保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拟订并组织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拟订全县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拟订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拟订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落实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督查乡镇医疗救助制度执行情况,承办县级大病医疗救助基金的筹措管理、求助对象的审核审批工作。研究制定医保扶贫政策措施,保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基本医疗特惠政策,承担行业扶贫具体工作职责。

(三)基金监管股。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59325302.73元,均为财政预算拨款,其中,基本支出3016002.73元,项目支出56309300元。

基本支出中安排在职人员工资支出2708610.16,退休人员工资支出64596元,公用经费242796.57元。

项目支出中政策性配套38185300元,提前下达城乡医疗救助1810万元,项目经费2.4万元。

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说明

本年安排公务接待费1439.49元,2019年安排公务接待费1471.39,与上年对比减少2.17%。

2、会议费

本年安排支出会议费8100元,2019年安排会议费900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

3、培训费

本年安排支出培训费25268.49元,2019年安排培训费5400元,与上年增长367.93%,主要是加强医保经办人员业务培训,提升医疗服务和保障能力;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本年安排公用经费242796.57元,其中:办公费7830元,印刷费1566元,水费4760.64元,电费7516.8元,邮电费6264,福利费42114.15元,物业管理费5400元,差旅费26622元,维修维护费2610元,会议费8100元,培训费4800元,公务接待费1439.49元,其他交通费102000元,其他商品及服务支出1305元。

五、部门绩效评价开展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法》规定及市、县财政局关于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的相关要求,继续将本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纳入绩效评价范围,通过加强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力度和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切实提高了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将进一步加大推进绩效管理力度,继续扩大绩效目标管理覆盖范围,以形成预算前期有目标审核、预算执行有跟踪评价、预算结束有绩效评价的预算绩效管理评价机制。

六、政府采购说明

2020年安排采购预算117996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用品、打印耗材、复印纸、政策宣传印刷费、办公设备、家具用具购置等。

七、固定资产情况说明

固定资产使用占有使用情况说明:总固定资产363270.5元,主要是办公设备和家具用具。

八、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职责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的年度项目支出。

三公经费:包括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出境)支出。主要是住宿费、伙食补助、培训费用、公务接待、公车运行等费用支出。

附件医保局2020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


                                      庆城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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