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1/2025-00015 | 发布机构: | 庆城县科学技术局 |
生效日期: | 2025-05-2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庆科发〔2025〕4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关于下达2025年县列科技计划自筹经费(B类)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5年度县级科技计划自筹经费(B类)项目下达,本计划共安排项目5项。
一、办理程序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到县科技局填报、审核并签订项目任务书。
二、项目管理
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庆城县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管理办法》( 庆科发〔2023〕11号)有关规定,强化项目管理,保障项目实施取得预期成效。项目实施期间发生影响项目实施的重大事项,必须及时报告县科技局,项目任务书规定执行期到期后,要按规定完成项目验收结题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管理。承担单位要认真落实《庆城县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强化自我约束和自我规范。
(二)落实项目经费。B类项目的自筹经费强度不得低于同类项目财政资金资助(A类)项目的平均资助强度,项目承担单位要确保自筹经费落实,履行项目任务书规定的相关任务,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三)加强绩效评估。在实施B类项目过程中,对项目验收通过率低于相应A类项目或项目资金安排等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承担单位,县科技局有权对已立项B类项目予以终止,取消其承担B类项目的资格,并视情况限制其承担A类项目的资格。
附件:庆城县2025年县列科技计划自筹经费(B类)项目列表.docx
庆城县科学技术局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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