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1021/2025-00011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5-05-12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关于发布2025年度省级均衡性转移支付强科技奖补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庆科函〔2025〕12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强科技”行动,聚焦关键指标,进一步提升县域科技创新水平,引领和支撑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强化均衡性转移支付强科技奖补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发挥使用效益,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均衡性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甘财预〔2025〕21号)精神,近期组织开展省级均衡性转移支付强科技奖补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扶持标准
1、申报范围。围绕全县科技发展规划,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以及2025年度科技工作重点,在增加研发企业数量,提高研发投入和高技术产业营业收入,支持主导产业创新等方面,通过实施科技项目,支持技术研究开发,推动创新发展,改善科研条件,促进成果应用推广,增强区域科技创新整体实力和竞争力等方面进行申报。
2、扶持标准。对高效种养及产业提质增效类的项目,拟支持资金30万-50万元;对智能化研究及应用推广类的项目,拟支持资金10万-30万元;对规上工业企业、科研院所研发投入类的项目,拟支持资金30-60万元;对药物研发、临床医疗技术研究及应用、医疗器械研发、公共卫生、公共安全、文化与科技融合等社会事业类的项目,拟支持资金不超过60万元。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县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机构等企事业单位,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人才团队和科研基础条件保障,运行管理规范,科研及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2.申报单位是企业的,须设立并正常运营,具有相应的研发能力。
3.项目负责人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具有相应的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在项目实施期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原则上不得申报。
4.申报单位的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同一项目已获财政资金资助或已通过其他渠道申请到财政资助的,不得重复申报。同一主持人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得更改负责人。
三、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单位填写《庆城县落实甘肃省均衡性转移支付强科技补助资金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
2、按项目申报单位的行政隶属或行业隶属初审推荐,请各推荐单位在规定时限内组织完成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对申报材料及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
3、申报材料报县科技局413室,申报、推荐截止时间2025年5月19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张永刚 0934-3222041 15294453900
附件:
庆城县落实甘肃省均衡性转移支付强科技补助资金项目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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