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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人民政府

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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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1/2025-0001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5-05-12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部门文件

关于发布2025年度省级均衡性转移支付强科技奖补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庆科函〔2025〕12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5-1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强科技”行动,聚焦关键指标,进一步提升县域科技创新水平,引领和支撑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强化均衡性转移支付强科技奖补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发挥使用效益,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均衡性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甘财预〔2025〕21号)精神,近期组织开展省级均衡性转移支付强科技奖补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扶持标准

1、申报范围。围绕全县科技发展规划,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以及2025年度科技工作重点,在增加研发企业数量,提高研发投入和高技术产业营业收入,支持主导产业创新等方面,通过实施科技项目,支持技术研究开发,推动创新发展,改善科研条件,促进成果应用推广,增强区域科技创新整体实力和竞争力等方面进行申报。

2、扶持标准。高效种养及产业提质增效类的项目,拟支持资金30万-50万元;对智能化研究及应用推广类的项目拟支持资金10万-30万元;对规上工业企业、科研院所研发投入类的项目拟支持资金30-60万元;对药物研发、临床医疗技术研究及应用、医疗器械研发、公共卫生、公共安全、文化与科技融合等社会事业类的项目拟支持资金不超过60万元。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县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机构等企事业单位,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人才团队和科研基础条件保障,运行管理规范,科研及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2.申报单位是企业的,须设立并正常运营,具有相应的研发能力。

3.项目负责人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具有相应的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在项目实施期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原则上不得申报。

4.申报单位的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同一项目已获财政资金资助或已通过其他渠道申请到财政资助的,不得重复申报。同一主持人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得更改负责人。

三、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单位填写《庆城县落实甘肃省均衡性转移支付强科技补助资金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

2、按项目申报单位的行政隶属或行业隶属初审推荐,请各推荐单位在规定时限内组织完成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对申报材料及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

3、申报材料报县科技局413室,申报、推荐截止时间2025年5月19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张永刚   0934-3222041   15294453900

附件庆城县落实甘肃省均衡性转移支付强科技补助资金项目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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