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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人民政府

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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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1/2021-00003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03-31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财政预决算

庆城县商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庆城县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1-03-31 浏览次数: 【字体:

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庆城县商务局隶属于庆城县人民政府,现有职工31人,其中正式在职职工31人(正科6人,副科7人,科员及其他人员18人)退休7人。

主要职责和工作任务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商务领域有关制度、标准和发展规划、流通体制改革建议,负责全县商务新闻发布会、涉外宣传和信息咨询服务工作。

(二)拟订全县市场建设、运行和流通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负责推进全县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城乡市场网点规划、商贸服务业和商业社区发展、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体制改革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指导全县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建设。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监督管理国内直销行业。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实施货运班列、航空货运物流支持政策。负责监管全县通道物流产业子基金。指导建立冷链服务体系。整合资源发展通道物流,促进内外贸融合发展。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监测分析市场体系建设和运行、商品供求状况,提出政策建议。指导内贸运行监测、预测预警系统建设。承担茧丝绸相关工作。指导全县商贸流通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三)承担商务领域法律、法规赋予的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受理并查处“12312”商务投诉举报,负责维护全县市场经营秩序,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市场流通、汽车流通、二手车、再生资源回收、直销经营、零售促销、特许经营、拍卖、租赁、旧货流通、对外贸易和外商投资领域等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规范全县酒类商品流通经营秩序,承担全县酒类商品生产、经营中的质量认定、监督管理,承办生产许可证的审核及批发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和零售备案等工。负责拟定全县饮食服务业发展规划、行业规章、市场规则、技术服务质量和营业等级标准,负责全县商贸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依法依规办理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承担各类事项进驻县政府政务服务大厅后的受理、审核、审批等工作。承担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四)配合做好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流通市场监管工作的责任,拟订并执行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工作,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承担电子商务工作,负责制定全县电子商务发展战略及规划,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电子商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承担推进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和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培育发展电子商务园区、基地和企业,支持中小电子商务企业发展。建立完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统计和评价体系,开展电子商务行业统计、检测和分析,牵头做好电子商务市场监管。推动电子商务信用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推进各行业电子商务应用。承担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工作,推动电子商务国际国内合作。指导传统商业企业开展电子商务经营新模式,推进电子商务交易、网络零售、电子商务服务业等业态发展。

(六)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对外贸易发展规划,拟订全县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商品管理、技术目录,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国外对我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和有关应诉事宜。组织开展全县产业损害调查及预警机制建设。承担全县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备案、进出口分析统计等工作。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落实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负责全县涉外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境外投资及出国商务考察团、赴境外举办各类展览会的申报和管理工作。承办外商投资事项的联系、协调、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协调办理县内企业外事活动相关工作。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职能转变。县商务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商务工作方面的能力建设。

1.加强和优化商贸流通业监督管理工作。

2.积极拓展全县内外贸易发展空间。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行使本部门权责范围内的行政权力,承担相应的政务服务职能。

(九)职责调整。现对有关职责进行如下调整:

1.将县商务局承担的物资储备职责划入庆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2.将经营者集中反垄断行为调查职责、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划入庆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将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监管职责划入庆城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4.取消负责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职责,由庆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

三、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450519.05元,其中,本年部门预算收入2756519.05元,上级专项资金554000,上年结转140000元。部门预算总支出3450519.05元,其中,基本支出2600019.05元,项目支出850500元。以上资金均属财政拨款资金。

基本支出中安排在职退休人员经费3500元。

项目支出中政策性配套153000元,提前下达专项554000元。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说明

本年安排公务接待费1792.3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82.32。

2、会议费

本年安排支出会议费108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元。

3、培训费

本年安排支出培训费26591.6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874.88元。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本年安排公用经费246378.12元,其中:办公费10440.00元,印刷费2088.00元,水电费12583.68元,邮电费8352.00元,差旅费35496.00元,维修维护费2610.00元,会议费10800.00元,培训费26591.67.00元,公务接待费1792.32元,福利费44319.45元,其他商品及服务支出1305元,其他交通费用82800元,物业管理费7200.00元。

六、部门绩效评价开展情况说明

2021年项目经费有两项。一是酒类稽查工作经费5.4万元,主要用于酒类市场稽查日常公用支出。二是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14万元,主要用于外贸企业补助。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职责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的年度项目支出。

三公经费:包括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出境)支出。主要是住宿费、伙食补助、培训费用、公务接待、公车运行等费用支出。

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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