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1/2024-00019 | 发布机构: | 庆城县商务局 |
生效日期: | 2024-06-1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庆商务发〔2024〕4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关于印发《全县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庆城县商务局
关于印发《全县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及各商贸流通企业:
现将《全县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对照执行。
庆城县商务局
2024年2月6日
全县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全国近期事故教训,着力加强安全生产行业管理,力促全县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深化重点领域安全整治,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根据市商务局、县安委办统一部署,决定自即日起至5月上旬,开展全县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以下简称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市具体措施,结合全县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和即将开展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一步提升商务领域隐患排查治理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强化工作责任末端落实和隐患整治跟踪闭环。围绕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减存量、遏增量”的总目标,并行开展商务重点领域攻坚整治行动,持续提升商务领域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范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推动春节、全国“两会”、复工复产、清明等重点时段全县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范围
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统筹推进”的原则,在全县商务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百日攻坚行动。重点推进商场(含大型商业综合体)、二手车市场、再生资源回收、成品油流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大型消费促进活动、餐饮、住宿、展览领域、对外投资合作领域、商务领域仓储企业等九个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实现问题隐患存量大幅减少、现有重大隐患逐步消除,全县整体安全水平有效提升。
三、整治内容
(一)大型商业综合体整治内容。重点检查经营主体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置与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投入、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和整治等情况。全面排查大型商业综合体是否按照应急管理部《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试行)》应急消〔2019〕314号)、《大型商业综合体火灾风险指南(试行》(应急消〔2021〕59号)要求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是否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大型商业综合体内零售、餐饮经营主体从业员工是否进行上岗前消防培训;大型商业综合体内零售、餐饮经营主体装修施工时是否经消防部门审批违规动用明火,是否按规定向消防部门申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营业、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大型商业综合体内零售场所商品摆放是否影响消防设施正常使用,有无摆放占用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营业期间安全出口上锁情况。
(二)二手车市场整治内容。重点检查经营主体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置与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和整治等情况。全面排查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并组织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是否对从业员工进行上岗前安全培训;开业前是否按规定向消防部门申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营业、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
(三)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整治内容。重点检查经营主体证照及相关资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和整治、生产设备设施及作业安全等情况。全面排查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并组织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是否对从业员工进行设施设备操作等上岗前安全培训;场所内物品摆放是否影响消防设施正常使用,占用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营业期间安全出口有无上锁;用电用气等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开业前是否按规定向消防部门申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营业、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
(四)成品油经营企业整治内容。重点检查经营主体资质管理、制度管理、设施设备管理等。全面排查是否建立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有无应急预案和消防巡查记录;是否组织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并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成品油零售企业是否对散装汽、柴油销售规范管理,是否落实实名制登记要求;成品油零售企业是否设置加油机防撞栏和相关防止车辆误碰撞的措施和警示标示,是否为从业人员配备个人防护用品。
(五)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整治内容。重点检查经营主体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置与人员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场地设置、设施设备、台账管理、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和整治等。全面排查是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和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用电用气等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企业是否在资质认定的拆解场地内拆解报废机动车;动力蓄电池贮存场地是否设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及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区域以外,是否设有烟雾报警器等火灾自动报警设施。
(六)大型消费促进活动(500人以上)整治内容。重点检查主办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场地设置、设施设备、安全导引标识、隐患排查和整治等。全面排查活动承办方是否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是否明确活动场地可容纳人员数量,是否合理安排活动参加人数及限流措施;是否显著标明安全撤离通道和路线,疏散通道、安全出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监控设备和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置齐全。
(七)餐饮领域整治内容。重点检查经营主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施设备管理、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和整治等。全面排查餐饮经营主体是否建立安全生产制度,是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餐饮经营主体是否对从业人员不定期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或燃气安全、消防安全常识和应急处置技能培训;燃气经营企业或燃气主管部门是否对该餐饮经营主体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用气培训,燃气使用场所是否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消防部门是否对该餐饮经营主体进行安全检查。
(八)对外投资合作领域整治内容。重点检查企业落实合规经营主体责任情况、防范化解境外风险、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情况等。全面排查是否遵守我国及所在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是否制定或未严格执行境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对外派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否做到“不培训、不派出”;是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或未开展应急演练;是否妥善处置境外安全生产事件。
(九)商务领域仓储物流企业整治内容。重点检查安全责任制度落实情况。全面排查货物是否分类储存,企业是否存在“三合一”现象;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是否配足消防设施,是否遵守用电规定;是否定期开展培训,是否严禁火种入库;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在做好上述九个领域重点排查整治的基础上,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消防、应急、住建、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做好消防、自建房、城镇燃气等相关领域重点排查整治,督促商贸、流通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对商贸、流通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进行查处。
四、组织形式
此次百日攻坚行动,主要采取企业自查与县商务部门检查相结合。县商务主管部门将根据县安委会办公室安排及行业管理要求自行组织检查;分别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全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月7日)。结合重点行业领域对整治内容进行调整补充,全面系统对商贸领域百日攻坚行动作出细化安排。局相关科室要将百日攻坚行动的部署要求传达落实到各分管行业经营单位,广泛开展组织动员。
(二)集中整治阶段(2月8日至4月25日)。局属两中心按照条块结合的原则,督促行业领域所有经营单位,严格对照整治工作要求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对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全覆盖检查,对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按比例进行抽查,同步督促问题隐患动态整改清零,发现和反馈隐患问题要及时汇总上报和移交安全生产执法部门。
(三)回头看阶段(4月26日至5月10日)。对重点行业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全面复查,逐项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县商务局检查组将对前期督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同步开展“回头看”抽查,并就商贸领域百日攻坚行动整体开展落实情况在全行业内进行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红线意识,狠抓责任落实。春节将至,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是我县贯彻安全生产部署要求,保障春节、全国“两会”、复工复产等重点时段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商贸企业、局相关股室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红线意识和风险意识,增强紧迫感、责任感,针对当前商务领域生产经营活动特点,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做好百日攻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紧盯重点部位,树牢底线思维。此次百日攻坚行动是对全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行动和商务领域岁末年初安全检查的进一步系统整合和督促推进。各相关商贸企业、局相关股室要深刻认识隐患排查治理不细致、不到位、整改不闭环的问题,坚决杜绝隐患排查不严不实不细、走形式走过场等现象,坚决防止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对“查而不治、查而不改”“屡禁不止、屡改屡犯”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函告安全执法部门,要求进行执法处罚。检查期间,检查组要注意留存检查图像、文字等相关资料。
(三)强化应急值守,提升处置能力。切实发挥行业监管作用,指导商贸企业加强员工特别是重点岗位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值班值守工作,利用好各种媒体渠道,广泛宣传冬季用电、用气、消防等安全生产知识和应急救援常识,提高全行业和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避险减灾技能;督促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储备应急物资装备,强化培训和应急演练;加强值班值守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一旦发生事故险情能及时科学有效应对。
县商务局在每月7日前将工作部署、阶段性工作开展及检查情况报市局和县安委办,并于5月8日前,形成总体工作报告报市局和县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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