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1/2023-00163 | 发布机构: | 庆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生效日期: | 2023-12-0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招考信息 |
关于汇总报送全省县域经济综合评价 新增加分项相关材料的函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按照甘肃省表彰奖励办公室《关于汇总报送全省县域经济综合评价新增加分项相关材料的函》要求,请各单位及时梳理汇总2023年度受到国家层面(含国家部委)表彰奖励和通报表扬情况,填写《2023年度国家层面(含国家部委)表彰奖励和通报表扬情况汇总表》,并认真核实所填报的受表彰奖励和通报表扬事项,逐项附相关证明材料,于2023年12月6日前报县人社局办公室(408室)。
附件:庆城县2023年度受国家层面表彰奖励和通报表扬情况汇总表.xlsx
庆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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