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XXGK/2018-28 | 发布机构: | 人社局 |
| 生效日期: | 2018-09-06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庆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制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专业技术人员中长期规划,组织起草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指导乡镇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3.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制定统筹城乡的全县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组织实施省、市制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创业政策;组织实施创业带动就业工作;负责制定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创业政策,指导全县劳务输转、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会同有关单位制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事业、企业及其它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做好干部职工退休工作;组织实施企事业单位职工工伤调查工作。
5.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制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的工资及福利政策,组织实施工资调整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促进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调控指导企业劳资双方的工资收入分配。
7.会同有关单位指导实施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负责职称制度改革与深化工作,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制度;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管理与协调工作和各类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工作。
8.负责全县引进人才和智力工作。
9.负责做好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维稳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的安置工作。
10.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会同相关单位制订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单位落实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奖励工作并组织实施,承担县政府管理干部的行政职务任免工作。
11.组织机关、事业、企业单位技术工人岗位等级考核工作;管理和监督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
12.会同有关单位制订全县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3.统筹实施人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4.受理人事、劳动信访事项,会同有关单位协调处理有关人事、劳动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15.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机构及组成单位情况
2017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机构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内设机构4个。
2.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11人,实有8人;机关工勤编制2人,实有2人;事业编制14人,实有17人;退休1人。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340.91万元,与 2016 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93.23万元,减幅6.50% ,主要原因是补助资金收入减少。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总计1340.91万元,与 2016 年决算数相比,支出减少382.88万元,减幅22.21% ,主要原因是补助资金收入支出减少。
2.本部门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 1340.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340.91万元,占1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
本部门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340.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340.91万元,占100%; 项目支出0万元,占0% 。
3.年末收支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7 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减少8.26万元,减幅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调整结余数为8.26万元,2017年度无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本部门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340.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3.23万元,减幅6.50% 。主要原因是补助资金收入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6.21万元,增幅62.59%,主要原因是省级就业补助资金收入未纳入年初预算数。
2、本部门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40.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2.88万元,减幅22.21% 。主要原因是助资资金收入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6.21万元,增幅62.59%,主要原因是省级就业补助资金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数。本部门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就业补助等。
4.本部门 2017 年度财政拨款结余结转0万元,较上年财政拨款结余结转数减少8.26万元,减幅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调整结余数为8.26万元,2017年度无结余。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7 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40.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89.01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129.49万元,减幅9.13%,主要原因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公用经费51.90万元,较上年减少27.09万元,减幅34.30%,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印刷费等公用经费支出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三、“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 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5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03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2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活动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减少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 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 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度无变化。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无公务用车运行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增加)减少 3.2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2017年度无公务用车运行费。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0.5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活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03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活动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减少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减少0.02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活动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减少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 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
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
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64人次。2017 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9.78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2017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本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9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比上年减少27.09万元,降低34.30% ,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印刷费等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的专用设备0台(套)。
3.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就业培训实训材料采购。
4.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我单位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6.96万元,共涉及资金546.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40.79% 。共组织对1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6.96万元。
5、基金预算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五、有关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 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 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 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4.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6.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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