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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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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XGK/2018-27 发布机构: 人社局
生效日期: 2018-08-29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财政预决算

庆城县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庆城县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局 发布时间:2018-08-29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部门(庆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负责宣传和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拟定本县的实施方案;承办本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相关业务;负责指导所属乡镇(街办)、村(社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2、机构情况

庆城县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局有1个独立编制机构。纳入2017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1个。比上年无增加/减少变化。

3、人员情况

2017年末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2人,其中:在职职工12人,与上年相比较无增加/减少变化。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一、加强队伍建设,树立良好形象。

(一)强化政治学习。按照县委要求和人社局党支部的统一部署,深入学习和贯彻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实际工作中来,扎实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各项工作。我局全体党员干部集中收看了党的十九大开幕会,并迅速召开专门学习会,第一时间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开幕会上的《报告》,深入交流学习心得体会,明确下一步学习上的主要任务和时间表。全年共组织集中学习14次,每人抄写政治学习笔记2万字,人均撰写心得体会及观后感4篇。通过学习,使全体干部的思想境界、道德情操和政治素质都得到了升华和提高。

(二)强化业务学习。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国家和省、市、县的相关法律和政策,并根据实际,同各乡镇业务人员积极沟通衔接,相互交流,围绕“依法、规范、便捷、高效、廉洁”的服务宗旨,进一步提升业务经办能力及服务水平,努力打造了一支“会干事、肯干事、干成事”的养老保险队伍。

(三)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县委的总体部署和人社局党支部要求,我局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相关文件,使全体党员干部明确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性、必要性。同时要求全体党员干部,结合实际,抓好本职工作,为推进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贡献力量,努力争做一名合格的党员。

(四)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我局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实际讨论党员在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求党员时刻提醒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要始终自觉坚持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并以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党风廉政教育专题讲座的形式,用真切的案例、通俗易懂的语言来提醒警示党员干部和所有工作人员警钟长鸣、不辱使命,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依法依规、公开透明、阳光办理。全年组织举办党风廉政教育专题讲座3次,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每个干部书写心得体会及观后感3篇。

二、依法开展工作,确保完成任务。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县应参保16.39万人,累计参保16.30万人(其中农村参保15.94万人,城镇参保0.36万人),参保率99.43%。今年续保15.01万人,续保率95.23%,共征缴保费1314.02万元。为3.43 万60周岁以上人员按月足额累计发放养老金共4046.01 万元(其中为0.31 万高龄老人发放高龄补贴87.51 万元,丧葬补助金48.99 万元,个人账户返还34.18 万元),发放率100%。

生存认证:共认证待遇享受人员32487人,停发待遇1577人(其中死亡1349人,未认证228人),进行入户抽查认证高龄老人32人。

村干部养老保险:应参保497人,参保443人,参保率89%,征缴保费15.95 万元。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从2017年1月起,我县为1119名离任村干部累计发放生活补助95.24 万元。

部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为38名部分失地人员累计发放养老金8.28万元。

社保卡发放:应入卡库16.3万人,已入卡库13.8万人,发放社保卡12.74万张,完成任务的84.66%。

三、整体推进工作,提高服务水平

(一)全面贯彻落实养老保险政策,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1、开展面上宣传。我局开展了以“话说居民养老保险”为主题的12333全国统一宣传咨询日活动,围绕城乡居民在参保、缴费和待遇领取等方面的热点问题,组织工作人员在普照寺广场向过往的群众散发宣传画册和资料2万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500人次。通过全方位、深层次、宽领域的宣传,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良好氛围,力争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 

2、开展点上宣传。重点围绕持观望态度的中年人开展工作,结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等,向群众宣传好政策,帮助群众算清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经济账,消除他们思想认识上的顾虑,鼓励并引导城乡居民早参保、早缴费,使他们积极踊跃参保并维护好自身的利益,努力提高参保率和扩大覆盖面;深入到银西高铁涉及被征地的乡镇356户1214人做好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宣传,采取政策解读、典型引导、对比算账等多种形式,给群众把意义讲透、政策讲清、实惠讲明,努力提高政策入户率和群众知晓率,促使符合参保条件、有参保意愿的城乡居民应参尽参,应保尽保。 

(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内部管理与监督。

1、健全业务运行制度,手续完备齐全。严格按照国家部委和省、市、县的相关法律和政策,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完善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实施细则》、《局长岗位职责》、《基金会计岗位职责》等20多项制度,明确了参保登记管理、缴费基数核定、待遇审核、待遇支付等各项业务经办流程,业务运行规范,审批手续完备。

2、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基金运行安全。一是制定了《缴费管理人员岗位职责》等制度及《待遇审批与支付业务流程图》等操作规程,明确了会计、出纳的岗位职能职责,明确了专门的会计、出纳人员,负责记账、复核、稽核、支付等工作。二是严格按规定为每位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参照职工养老保险计账利率,一般按照上年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对个人账户进行计息。三是基金收支按规定严格执行 “收支两条线”和财政专户管理,每月收缴保费月底从收入户上解至社保基金专户,每月养老金支付按实际核算数额从社保基金专户下拨至支出户发放,按规定存入银行。四是基金按规定上解到省级财政专户。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管理办法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307号)文件精神,我局认真核对好账目,并通过多方协调,积极衔接财政局、县信用联社,分别于9月份上解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资金1361万元、10月份上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3139万元到省级财政专户。

3、完善信息系统制度,数据准确全面。一是按照国家有关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的标准,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了《信息系统管理人员岗位职责》、《信息变更流程图》等与业务流程相匹配的信息系统操作流程和管理制度;二是系统管理人员与系统操作人员、系统维护人员相分离,明确业务操作人员、系统维护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三是按信息系统操作流程的规定录入、修改、访问、使用、维护数据,并建立应急处理预案;四是社会保障卡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发放,县、乡、村三级责任到人,确保发放安全,现已于7月25日领回第三批社保卡5.5万张并已发放到位,共分三批次发放社保卡12.74万张。

4、建立内控长效制度,内部监管到位。为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内部管理与监督,根据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专项检查的通知》(庆市人社发〔2017〕21号)文件精神,我局建立了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相关制度。一是制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内部控制实施细则》、《稽核与内控人员岗位职责》,确保制度先行;内部控制制度在单位内部公开,做到人人遵守;定期开展内部控制检查评估。二是建立《内部审计稽核制度》,并制定内部审计稽核工作计划;安排专人进行单位内审稽核,严格按照内控制度规定,切实履行各自职责。通过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对机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三是梳理和制定重点业务和岗位风险防控措施,了解经办面临的主要风险,对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监控。四是分设人秘股、稽核股、基金财务股、待遇管理股、信息征收管理股、档案管理股六个股室,岗位设置全部执行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原则,做到分工合理、职责明确,进一步加强了对工作人员的规范管理。

5、强化跟踪考核,加快工作进程。鉴于今年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缴工作滞后的现状,为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情况,我局抽调专人,于9月份组成工作组,对此项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为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把好时间节点,11月中旬,我局再次组织包乡干部驻乡统筹协调,强化业务指导,狠抓工作进度,扎实推进目标任务的全面落实。我局严格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于今年7至9月份对全县待遇领取人员进行一次生存认证,在村、组进行公示,对领取状态该终止的终止、该暂停的暂停,做到准确、及时、资料齐全。11月份,我局组织工作人员下乡入户,抽查待遇领取高龄老人32名,有效防止了冒领或故意弄虚作假,骗取养老保险基金等现象的发生,促进全县养老保险事业健康发展。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1、收入按收入来源分析:

2017年度,我单位决算总收入45,559,966.6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559,966.66元,占总收入的100%;其他收入0元。

2、部门支出按支出性质分析:

2017年度,全单位总支出45,559,966.66元,其中,基本支出45,559,966.66元,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支出45427950.10 元,占总支出99.71%;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32016.56 元,占总支出0.29%。

3、部门支出按支出经济分类分析:

2017年度,全单位总支出45,559,966.66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61271.00 元,占总支出的1.23%;商品与服务支出132016.56 元,占总支出的0.29%;个人与家庭的补助支出44866679.10 元,占总支出的98.48%;基本建设支出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0元,债务利息支出0元。

(二)收入支出增减变动原因分析

1、2017年收入比上年相比减少3536388.97元,减少7.24%,主要原因是基金补助收入减少。

2、2017年支出比上年相比减少了3536388.97元,减少7.24%,减少原因是基金支出减少。

(三)重点经济分类支出执行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公务接待费共计0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减少0元。

(2)会议费支出情况:会议费支出0元;与2016年相比无变化。

(3)培训费支出情况:培训费支出0元;与2016年相比减少1800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当年未组织培训。

(4)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0元。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2017年结转结余为 0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结余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元,增加/减少0% ,项目支出结转结余0元,基本支出结转结余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元,增加/减少0% 。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2017年度,我单位年末资产总计43550元,其中:库存现金0元,银行存款0元,无形资产0元,固定资产43550元,新增资产43550元。2017年我单位无公车,与上年相比较无变化。

四、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我单位实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财务相关工作,严格按照财务部门的管理制度,定期公开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对年末的决算数据进行分析,为下年财务管理打下基础。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

(二)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人力资源、公务员管理、军转、外专等方面的支出。

(七)教育支出:反映教育事务方面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在就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以及用于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九)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十)住房保障支出:反映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招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7年度庆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决算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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