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XGK/2016-9 | 发布机构: | 人社局 |
生效日期: | 2016-06-1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庆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财政决算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制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专业技术人员中长期规划,组织起草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指导乡镇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3.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制定统筹城乡的全县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组织实施省、市制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创业政策;组织实施创业带动就业工作;负责制定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创业政策,指导全县劳务输转、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会同有关单位制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事业、企业及其它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做好干部职工退休工作;组织实施企事业单位职工工伤调查工作。
5.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制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的工资及福利政策,组织实施工资调整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促进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调控指导企业劳资双方的工资收入分配。
7.会同有关单位指导实施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负责职称制度改革与深化工作,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制度;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管理与协调工作和各类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工作。
8.负责全县引进人才和智力工作。
9.负责做好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维稳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的安置工作。
10.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会同相关单位制订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单位落实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奖励工作并组织实施,承担县政府管理干部的行政职务任免工作。
11.组织机关、事业、企业单位技术工人岗位等级考核工作;管理和监督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
12.会同有关单位制订全县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3.统筹实施人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4.受理人事、劳动信访事项,会同有关单位协调处理有关人事、劳动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15.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庆城县人社局部门决算包括督查考核局本级决算及下属二级单位庆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情况
2015年决算收入60682450.0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682450.08元,占100%。上年结转和结余0元。2015年总收入60682450.08元。
2015年,决算支出57473397.11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294125.11元,占14.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179272.00,占85.57%。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57473397.11元,占100%。年末结转和结余3209052.97元。
(二) “三公”经费
2015年,庆城县人社局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切实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全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较上年减少。
1.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7997.70元。其中: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47997.70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6286.00元。主要用于工作落实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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