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1/2023-0014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9-0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庆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制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专业技术人员中长期规划,组织起草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指导乡镇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3.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制定统筹城乡的全县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组织实施省、市制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创业政策;组织实施创业带动就业工作;负责制定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创业政策,指导全县劳务输转、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会同有关单位制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事业、企业及其它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做好干部职工退休工作;组织实施企事业单位职工工伤调查工作。
5.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制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的工资及福利政策,组织实施工资调整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促进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调控指导企业劳资双方的工资收入分配。
7.会同有关单位指导实施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负责职称制度改革与深化工作,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制度;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管理与协调工作和各类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工作。
8.负责全县引进人才和智力工作。
9.负责做好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维稳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的安置工作。
10.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会同相关单位制订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单位落实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奖励工作并组织实施,承担县政府管理干部的行政职务任免工作。
11.组织机关、事业、企业单位技术工人岗位等级考核工作;管理和监督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
12.会同有关单位制订全县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3.统筹实施人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4.受理人事、劳动信访事项,会同有关单位协调处理有关人事、劳动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15.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庆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办公室、人事工资股、人才职称股、社保就业股,主要职责分别是:
办公室:承办全局党务、政务、事务的综合协调与督办落实、综合性重要文稿起草、会务组织、印信管理、文件收发、机关党建、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学习教育、信息管理、考勤考核、卫生健康、统战、统计、工青妇、机关财务管理、物品采购、公共财产登记管理、后勤保障、大灶管理、节能减排等工作。
人事工资股:承办全县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干部职工的考录登记、培训教育、考核调配、职务任免;全县干部职工退休管理及企业人员信访接待处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工资福利政策并组织实施;承办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审核、审批及工资变动,干部职工转正定级、丧葬抚恤审批;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全县政府部门一般干部及全县工勤人员人事档案保管、审核、转递及查、借、阅等管理工作。
人才职称股:承办全县人力资源综合开发、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普通高校毕业报到注册、档案管理、招考报名、高校毕业生到非公企业就业及日常管理、考核;全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工勤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管理、职称评聘、技术等级考核及事业单位改革等工作。
社保就业股:承办全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政策落实、企业职工稳岗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审批、企业职工退休审批、社保卡管理;全县职业技能鉴定、劳动力技能培训输转、精准扶贫、公益性岗位管理等工作。
庆城县人社局隶属于庆城县人民政府,正科级建制,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16人、工勤编制2人。现有在职干部职工31人,退休3人。
二、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封面代码
表二: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三:收入决算表
表四:支出决算表
表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三、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3,866.35万元,支出总计3,866.35万元。与2021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111.3万元、增长2.96%,支出增加111.3万元、增长2.9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险、年中追加安排项目资金增加。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3,866.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66.35万元,占100%。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3,866.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3.89万元,占17.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1.08万元,占比27.96%;卫生健康支出16.71万元,占比4.32%;农林水支出2,104.66,占比54.44%。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866.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1.3万元,增长2.9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险、年中追加安排项目资金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73.87万元,增长199.14%。主要原因是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或必须年中开展工作而追加安排的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补助、普惠金融发展项目等。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866.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1.3万元,增长2.9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项目资金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73.87万元,增长199.14%。主要原因是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或必须年中开展工作而追加安排的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补助、普惠金融发展项目等。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3.89万元,占17.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3.74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根据上级文件有关要求或必须开展而进行了追加预算并进行了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81.08万元,占比27.9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5.48万元,主要原因是就业补助项目支出增加等;卫生健康支出16.71万元,占比4.3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医疗保险支出减少;农林水支出2,104.66,占比54.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24.66万元,主要原因是乡村公益性岗位补助项目支出增加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5.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3.63万元,较上年增加40.8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调标和社会保险基数的增加。公用经费51.51万元,较上年减少64.04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办公经费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4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3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按照公务接待制度执行。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事项。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本单位无公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本单位无公车。
公务接待费0.4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3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按照公务接待制度执行。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4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8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5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宣传制作费、水费、电费、网费等,较2021年减少64.04万元,减少180.4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机关运行相关开支。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支出0万元,会议费主要用于开支上级审计和检查专项工作组的会议场地租赁费。2022年本部门培训费支出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3,866.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共组织对就业专项补助、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3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41.27万元。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就业专项补助项目自评得分为89分,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自评得分为92分、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项目自评得分为9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641.27万元,执行数为3641.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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