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00000-2018-00001 | 发布机构: | 人社局 |
| 生效日期: | 2018-12-06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庆城县调整了公务员奖励奖金的标准
按照中组部、人社厅、财政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调整公务员奖励奖金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号)文件精神,将我县公务员奖励奖金标准调整为:嘉奖奖金为1500元,记三等功奖金为3000元,记二等功奖金为6000元,记一等功奖金为12000元,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等称号奖金为20000元。从2018年1月起执行。
我县于2018年11月底按照新的标准对获得奖励的公务员发放了奖励金。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