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1021/2022-00002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2-03-07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的通知
各计量器具使用单位(个人):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计量器具管理,落实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加强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提高计量器具的受检率和合格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相关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强制检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定范围
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工作的计量器具目录》内,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四个方面的计量器具实施强制检定。庆城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授权承担的检定项目包含:压力表、血压计(表)、模拟指示称、数字指示称、非自行指示称、压力变送器。
二、检定程序
1.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标准计量股受理全县范围内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申请、登记、备案,相关强检计量器具申请检定时,使用单位(个人)需提交《计量器具检定申请表》和相应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2.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受理本单位授权检测范围内强制检定业务。
3.超出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检定范围的,使用单位(个人)在县局质量标准计量股备案,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技术机构申请检定。
三、法律责任
凡不按规定申请检定、使用超过检定周期或检定不合格计量器具的单位和个人,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查处。
四、申请步骤
使用单位(个人)申请强制检定时,需扫码下载《计量器具检定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后进行申请。

五、其它
关于强制检定的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执行。
庆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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