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0092400000005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0-09-24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庆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庆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级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市场监督管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和有关政策。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县级和乡(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组织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组织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广告业的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5)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6)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县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7)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8)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贯彻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贯彻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工作。承担食盐质量安全监管职能,组织开展全县食盐市场监督执法工作。
(10)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开展药品零售、使用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化妆品质量的检查和处罚,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风险评估。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药品医疗器械追溯体系建设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1)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在市场环节的风险管理。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与质量抽检。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监督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问题产品召回制度落实。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进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贯彻执行和执法监督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法组织制订地方标准的申报。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14)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完善检验检测体系,规范检验检测市场,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5)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6)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7)负责统一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组织拟定和实施全县知识产权发展规划。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创造和运用,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负责开展商标、专利、地理标志执法工作和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纠纷调处工作。
(18)依法开展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业务,对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和认证认可等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19)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局机关内设12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财务管理与人事教育股、综合协调与应急管理股(12315指挥中心)、法规股、行政审批与登记注册股、市场秩序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药械化监督管理股、质量、标准与计量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综合行政执法股、党建办。
(三)人员情况
2019年末实有财政供养人数224人,其中:在职职工209人,遗属供养人员14人,退休1人。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2月,由于机构改革,撤销原庆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庆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庆城县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新组建庆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庆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中所提到的所有与2018年对比数据均来自原庆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决算数据。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2,377.22万元,支出总计2,377.22万元。与2018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1,021.36万元、增长75.33%,支出增加1,021.36万元、增长75.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370.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66.59万元,占99.85%;其他收入3.65万元,占0.15%。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2,369.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94.32万元,占96.83%;项目支出75.21万元,占3.17%。
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7.69万元,较上年增加1.24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366.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11.8万元,增长74.6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2.05万元,增长1.19%。主要原因是追加食品安全抽检项目经费、庆城监管所业务用房维修经费、驻村工作队人员补助。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366.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17.18万元,增长75.3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45万元,增长-0.2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减少部门开支。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14.48万元,占89.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4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食品安全抽检经费;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49.11万元,占10.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农林水支出3万元,占0.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91.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49.9万元,较上年增加940.79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公用经费141.48万元,较上年增加78.68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2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19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019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
2019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11万元,主要用于日常监管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1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11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
2019年度本部门公务接待费1.1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调研、指导工作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07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本部门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24批次,124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5.21元,车均维护费1.56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1.4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取暖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8年增加78.68万元,增长125.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2019年本部门会议费支出0.59万元,会议费主要用于开支参加及召开各类会议支出。2019年本部门培训费支出2.3万元,培训费主要用于开支本部门人员参加培训及本部门组织培训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1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22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报告耗材、办公用品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其中,涉及项目四个,资金共计90227.73元。一是市场监管专项资金,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日常职场监管业务支出;二是药品事务,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药品抽检;三是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市场监管队伍能力建设、宣传培训、案件查办等;四是其他扶贫支出,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队员生活补助、交通费、通讯补贴。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较规范;二是服务意识较强,工作任务完成较好,公众满意度较高。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制度内容不够完整,预算管理尚不规范;二是固定资产管理执行力较弱,制度不够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工作流程,提高行政管理水平;二是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管理能力;三是强化绩效管理意识,加强绩效评价工作,有效地提高工作完成质量和项目管理水平。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三)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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