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QC-SCJDGLJ-2019-00006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 生效日期: | 2019-09-05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原庆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执行食品(含保健食品、酒类食品、清真食品、食品添加剂,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督促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乡(镇)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和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
2、负责监督实施食品行政许可;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县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发布;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并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3、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许可,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化妆品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组织开展监测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
4、负责制定全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查处违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法组织开展相关质量抽验并发布质量公告;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5、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6、负责制定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诚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
7、指导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8、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乡(镇)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9、指导食品、药品相关协会开展工作;协调指导全县中药产业开发工作。
10、承办县委、县政府、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
庆城县食药监局共有编制87名,其中行政编制24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61名,现有人员94人。
(三)机构设置
庆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设三个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独立核算;17个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属局机关派出机构。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庆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决算。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后)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838.77万元,支出总计838.77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43.53万元、增长5.47%,支出增加43.53万元、增长5.5%,2018年增加了庆城监管所业务用房维修费用收入及支出。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838.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2.06万元,占99.25%;其他收入6.31万元,占0.75%。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838.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2.73万元,占98.15%;项目支出15.52万元,占1.85%;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52万元,较上年增加0.1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有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832.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37万元,增长4.7%。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维护费3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74万元,增长4.49%。2018年增加了庆城监管所业务用房维修费用收入及支出。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832.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37万元,增长4.7%。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维护费支出3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74万元,增长4.49%。2018年增加了庆城监管所业务用房维修费用收入及支出。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96万元,占1.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6万元,退休人员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21.1万元,占98.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18万元,2018年增加了庆城监管所业务用房维修费用收入及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16.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13.7万元,较上年增加48.04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退休养老金、离休费提标政策等。公用经费102.84万元,较上年增加20.45万元,主要原因是维修庆城监管所业务用房支出维护费30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6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9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及乡镇监管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本着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84万元,主要原因是照规定压减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07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修费、过路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5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63万元,主要是原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0.5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调研、检查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5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本年度接待数量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85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6万元,车均维护费2.07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2.8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增加20.45万元,增长24.82%,主要原因是2017年的取暖费是2018年支出的,加上2018年庆城监管所业务用房维修支出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46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其中,涉及项目1个,资金共计15.52万元。该项目资金只要是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食品药品队伍能力建设、宣传培训、案件查办等。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较规范;二是服务意识较强,工作任务完成较好,公众满意度较高。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制度内容不够完整,预算管理尚不规范;二是固定资产管理执行力较弱,制度不够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工作流程,提高行政管理水平;二是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管理能力;三是强化绩效管理意识,加强绩效评价工作,有效地提高工作完成质量和项目管理水平。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原庆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决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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