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XXGK/2018-28 | 发布机构: | 食药监局 |
| 生效日期: | 2018-09-12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2017年庆城县食品稽查局部门决算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食品(含保健食品、酒类食品、清真食品、食品添加剂,下同)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省、市、县有关政策规定;对县级监管的食品生产、经营、消费单位食品安全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2、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稽查工作。受理、登记投诉举报,查处违法行为;承担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市场质量安全整治和食品质量抽样检验、快速检测工作,定期发布食品稽查公告。
3、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应急处置工作,实施监测计划,收集、整理、上报监测信息。
4、配合主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宣传、从业人员和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5、指导乡(镇)食品安全稽查工作,协调食品领域重大案件和跨区域案件查处工作。
6、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庆城县食品稽查局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决算。
(三)人员构成情况
事业编制7人,较上年度减少4人,实有人数为14人,较上年度减少3人。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决算总收入1054378.9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4378.92元,上年度结转0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18394.33元、增长率为1.78%,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的增加,落实事业单位职工工资、调整与工资挂钩的公用经费。
2017年,本部门决算总支出1054378.92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支出增加18394.33元、增长率为1.78%,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的增加,落实事业单位职工工资、调整与工资挂钩的公用经费。
年末收支结转结余情况:2017年结转年度结余资金0元,与上年结转年度结余资金相同,均为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54378.92元,占总收入比重为100%、事业收入为0元,上级补助收入为0元。
本部门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1054378.92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8273.61元,下降23.2%。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的减少,落实事业单位职工工资、调整与工资挂钩的公用经费减少,同时,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本着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公用经费的使用。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4378.92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54378.92元。其中:人员经费971271元, 较上年减少14713.59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追加目标考核奖励经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地方性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60161.12元,较上年减少574.47元,主要原因是节减办公费用,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会议费、培训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四、“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1、本单位无公务用车,未产生相关费用。
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公务接待费1105元,与2016年相比减少168.5元,下降13.2% 。
3、出国出境情况,与2016年相同,为0。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161.12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减少574.47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用经费的使用。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一般公务用车0辆。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
有关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 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附件:2017年庆城县食品稽查局部门决算附表.xls
庆城县食品稽查局
2018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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