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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人民政府

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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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XGK/2018-26 发布机构: 食药监局
生效日期: 2018-09-1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财政预决算

2017年庆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9-1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执行食品(含保健食品、酒类食品、清真食品、食品添加剂,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督促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乡(镇)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和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
    2、负责监督实施食品行政许可;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县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发布;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并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3、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许可,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化妆品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组织开展监测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
    4、负责制定全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查处违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法组织开展相关质量抽验并发布质量公告;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5、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6、负责制定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诚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
    7、指导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8、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乡(镇)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9、指导食品、药品相关协会开展工作;协调指导全县中药产业开发工作。
    10、承办县委、县政府、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
    庆城县食药监局共有编制87名,其中行政编制24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61名,现有人员98人。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庆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决算。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后)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0.56万元,本年度收入794.68万元,支出总计794.84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47.59万元、下降5.65%,支出减少47.43万元、下降 5.63%,主要是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和项目支出。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 795.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4.68万元,占99.93%;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56万元,占0.07%。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 794.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8.21万元,占 94.13%; 项目支出46.63万元,占5.87%;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4万元,较上年减少0.16万元,为工会会费结转下年使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94.6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6.81万元,下降10.86%。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资金支出。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794.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4万元,增长4.11%。主要原因是落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退休养老金、离休费提标政策等。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9万元,占0.5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90.45万元,占99.4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4.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65.66万元,较上年增加48.92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退休养老金、离休费提标政策等。公用经费82.39万元,较上年增加22.1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加,工作量加大,落实了2016年的食用农产品抽检经费。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 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4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69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及乡镇监管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本着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36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1、2017 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63万元,比2016年下降了11.58%,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公车数量减少,在正常开展各项工作的同时,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用经费的使用。
    3、公务接待费 0.79万元,主要用于上级相关部门交流、检查指导、调研等工作及相关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056万元,比2016年下降了1.3%,主要原因是在开展工作的同时厉行节约,控制经费使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现有食品安全检测车1辆;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90人次。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3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了22.1万元,增长36.65%,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加,工作量大,落实了2016年的食用农产品抽检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车辆数合计1辆,其中食品安全检测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5.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5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9.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
    (四)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其中,涉及项目1个,资金共计46.63万元。该项目资金只要是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食品药品队伍能力建设、宣传培训、案件查办等。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注:以上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附件:庆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决算公开表格.xls

 

                                                   庆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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