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XXGK/2017-18 | 发布机构: | 食药监局 |
| 生效日期: | 2017-09-21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2016年庆城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部门决算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一)承担食品(含保健食品、酒类食品、清真食品、食品添加剂,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化妆品、医疗器械的检验、复验和法定检验、委托检验,并出具检验检测报告。
(二)承担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食品快速检测、食品注册技术复核及检验和净化环境洁净度检测工作。
(三)指导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流通、消费企业开展自检工作。
(四)承担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相关科研工作。
(五)根据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相关检验检测和评价研究工作。
(六)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庆城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决算。
3、人员构成情况
事业编制5人,实有人数为6人。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2016年,决算总收入465074.4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5074.04元,上年度结转0.43元。
2、2016年,决算支出465074.47元。
3、年末收支结转结余情况:2016年结转年度结余资金0元,2015年结转年度结余资金0.43元,比上年减少 0.43元。
三、“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1、本单位无公务用车,未产生相关费用。
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公务接待费0元,用于日常公务接待,比2015年减少100 % 。
3、出国出境情况,与2015年相同,为0。
四、有关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3.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4.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5.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度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 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6.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购置和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附件:庆城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
庆城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017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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