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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人民政府

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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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395185-x-2020-00043 发布机构: 应急局
生效日期: 2020-07-22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机构职能

庆城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职能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7-22 浏览次数: 【字体: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地方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制订相关规程和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较大灾害指挥协调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县综合救援队伍,指导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地震灾害防治及救援工作,组织实施辖区破坏性地震专项预案和综合防御措施,负责震情、灾情上报。负责地震现场调查和灾害损失评估,制定灾后重建规划。

  九、负责消防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十、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一、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负责县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并监督使用。

  十二、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及县管开发区(工业园区管理局、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三、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中央省属在庆城企业和县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矿山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

  十四、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五、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县域救援工作。

  十六、制订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七、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庆城县庆城镇金凤环路1号自然资源局五楼509办公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方式:0934—3226570

  负 责 人:局长 王彦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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