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1021/2024-00042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4-09-03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2023年度庆城县应急管理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制订相关规程和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协调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县综合救援队伍,指导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负责地震灾害防治及救援工作,组织实施辖区破坏性地震专项预案和综合防御措施,负责震情、灾情上报。负责地震现场调查和灾害损失评估,制定灾后重建规划。
9、负责消防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10、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1、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负责县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并监督使用。
12、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及县管开发区(工业园区管理局、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3、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矿山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
14、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5、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县域救援工作。
16、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7、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9、职能转变。县应急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管理方面的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全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全县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担信息、保密、机要、档案、信访、政务文秘、人事编制、重要材料起草、督查督办、财务、安全保卫及机关后勤事务管理等工作。
2、协调股。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推进智慧平台对接,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及组织实施,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等工作。
3、监管股。负责矿山、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知道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基础工作。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等工作。
4、自然灾害管理股。负责协调指导全县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指导洪涝灾害、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救援和协调指导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灾后调查评估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承担全县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和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承担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业务。
5、火灾防治管理股。负责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火灾预防、扑救工作,组织开展灾后调查评估工作,负责一般火灾事故查处挂牌督办。承担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业务。
6、应急救援管理股。负责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衔接驻庆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统筹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全县应对事故灾难类和自然灾害类事故指挥协调和保障工作。指导各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指导协调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推进指挥平台对接,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开展应急管理方面合作与交流。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
(二)直属事业单位
庆城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主要承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工作。
庆城县防灾减灾中心。宣传 贯彻国家、省防震减灾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全县防震减灾工作任务;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灾情监测预防,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做好防震减灾应急预案制定、灾情评估、灾害程度划分等工作;负责建设工程和抗震设防前期技术勘验工作;负责防 震减灾宣传教育、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等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同时,业务工作上接受市地震局指导。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028.0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874.49万元,增长133.4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5028.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27.28万元,占99.99%;其他收入0.72万元,占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5027.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8.98万元,占8.33%;项目支出4608.30万元,占91.6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027.28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2875.86万元,增长133.6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27.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75.86万元,增长133.6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27.2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04万元,占0.64%;卫生健康支出19.53万元,占0.39%;农林水支出722.00万元,占14.3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253.72万元,占84.6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33.37万元,支出决算为5027.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3.73%。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8.09万元,支出决算为32.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62万元,支出决算为19.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减少。
3.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722.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全年预算数增加,为2022年7.15暴洪灾害补助资金。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75.66万元,支出决算为4253.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8.9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8.9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80.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9.58万元,下降44.85%,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
公用经费38.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6.7万元,下降80.37%,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应急物资购置、委托业务费用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维修维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7.65万元,支出决算为5.54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维护费未结账,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5万元,增长132.1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上年度未支付的公车运行维护费。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6.77万元,支出决算为5.07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维护费未结账,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8万元,增长112.4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上年度未支付的公车运行维护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6.77万元,支出决算为5.07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维护费未结账,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8万元,增长112.4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上年度未支付的公车运行维护费。
3.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88万元,支出决算为0.47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公务接待费未结账,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7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支付两年度公务接待费。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47万元。主要是支付了两年度公务接待费。
(三)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47人,其中:外事接待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5批次47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2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维修维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6.7万元,下降80.37%,主要原因是应急物资购置、委托业务经费减少。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防灾减灾业务培训。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应急管理执法。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项目18个,共涉及资金460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确保了项目资金的管理效率及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23年春节慰问费、7.15暴洪灾害灾民建房和维修项目等18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2023年春节慰问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2万元,执行数为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春节前夕对退休干部进行了慰问;二是退休干部生活质量提高。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该项目自评等此为优。
2.“2023年衔接资金-7.15暴洪灾害灾民建房和维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70万元,执行数为3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恢复灾后农房重建维修;二是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该项目自评等此为优。
3.“7.15暴洪灾害灾民建房和维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52万元,执行数为3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恢复灾后农房重建维修;二是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该项目自评等此为优。
4.“应急管理局--办案补助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4万元,执行数为1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二是保障机关正常运转。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该项目自评等此为优。
5.“安全生产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4万元,执行数为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强化执法检查,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该项目自评等此为优。
6.“2023年春节慰问费(特定)”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4万元,执行数为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春节前夕对全体消防战士进行了慰问,体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该项目自评等此为优。
7.“办案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4万元,执行数为1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二是保障机关正常运转。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该项目自评等此为优。
8.“2022年度综合考核奖励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9万元,执行数为14.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较好完成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方面工作;二是保障机关正常运转。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该项目自评等此为优。
9.“7.15暴洪灾害损失评估报告编制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万元,执行数为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准确评估了7.15暴洪灾害损失情况,为后期重建维修提供了科学依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该项目自评等此为优。
10.“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3万元,执行数为3.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为自然灾害防治、应急管理等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二是提升了基层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该项目自评等此为优。
11.“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47万元,执行数为174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解决了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期间口粮、衣被等生活困难,使受灾困难群众安全度过冬;二是受灾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应急救助能力得到提升。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该项目自评等此为优。
12.“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2.8万元,执行数为10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恢复灾后农房重建维修;二是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应急救助能力得到提升。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该项目自评等此为优。
13.“2021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洪涝灾害]”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9.32万元,执行数为169.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恢复灾后农房重建维修;二是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应急救助能力得到提升。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该项目自评等此为优。
14.“2022年省级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82万元,执行数为28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恢复灾后农房重建维修;二是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应急救助能力得到提升。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该项目自评等此为优。
15.“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受灾群众救助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执行数为3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恢复灾后农房重建维修;二是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应急救助能力得到提升。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该项目自评等此为优。
16.“2022年农房保险县级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9.3万元,执行数为29.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降低农户的风险,维护社会经济的稳定;二是受灾群众重建维修资金得到保障。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该项目自评等此为优。
17.“2022年农房保险市级补贴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9万元,执行数为20.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降低农户的风险,维护社会经济的稳定;二是受灾群众重建维修资金得到保障。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该项目自评等此为优。
18.“2023年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80万元,执行数为11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解决了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期间口粮、衣被等生活困难,使受灾困难群众安全度过冬;二是受灾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应急救助能力得到提升。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该项目自评等此为优。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3年度单位整体支出进行自评,全年纳入绩效自评资金5027.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8.98万元,项目支出4608.3万元。综合评价得分 100分,评价等次为“优”。通过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总体达到年初预设绩效目标要求,完成保障单位各项业务正常运转,项目资金总体达到项目绩效目标要求,实现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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