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1021/2023-00098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3-09-04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2022年度 庆城县应急管理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制订相关规程和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协调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县综合救援队伍,指导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负责地震灾害防治及救援工作,组织实施辖区破坏性地震专项预案和综合防御措施,负责震情、灾情上报。负责地震现场调查和灾害损失评估,制定灾后重建规划。
9、负责消防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10、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1、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负责县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并监督使用。
12、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及县管开发区(工业园区管理局、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3、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矿山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
14、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5、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县域救援工作。
16、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7、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9、职能转变。县应急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管理方面的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全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全县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二、机构设置
县应急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担信息、保密、机要、档案、信访、政务文秘、人事编制、重要材料起草、督查督办、财务、安全保卫及机关后勤事务管理等工作。
2、协调股。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推进智慧平台对接,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及组织实施,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等工作。
3、监管股。负责矿山、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知道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基础工作。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等工作。
4、自然灾害管理股。负责协调指导全县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指导洪涝灾害、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救援和协调指导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灾后调查评估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承担全县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和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承担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业务。
5、火灾防治管理股。负责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火灾预防、扑救工作,组织开展灾后调查评估工作,负责一般火灾事故查处挂牌督办。承担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业务。
6、应急救援管理股。负责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衔接驻庆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统筹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全县应对事故灾难类和自然灾害类事故指挥协调和保障工作。指导各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指导协调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推进指挥平台对接,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开展应急管理方面合作与交流。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153.5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13.73万元,增长88.9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生活冬春救助、自然灾害救助资金、新进职工工资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2151.42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2151.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5.26万元,占41.15%;项目支出1266.16万元,占58.8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151.42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1013.73万元,增长89.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生活冬春救助、自然灾害救助资金、新进职工工资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51.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13.73万元,增长89.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生活冬春救助、自然灾害救助资金、新进职工工资等。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08万元,支出决算为53.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7.2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进职工工资。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86万元,支出决算为18.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8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进职工工资。
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84.05万元,支出决算为2079.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9.5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资金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5.2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90.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1.03万元,增长156.36%,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94.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0.73万元,增长162.63%,主要原因是 购买专用设备费、委托业务费等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专用设备购置费。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4.9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专用设备购置费、委托业务费、办公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0.73万元,增长162.62%,主要原因是专用设备购置费、委托业务费增加。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4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培训费暂未支付。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为应急保障用车。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3.67万元,支出决算为2.39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维护费未结账,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8万元,增长24.75%,主要原因是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3.38万元,支出决算为2.39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维护费未结账,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8万元,增长24.75%,主要原因是运行维护费增加。
2.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29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未结账。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266.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自然灾害防治类补助项等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66.1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评价结果为优。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然灾害防治类补助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66.16万元,执行数为1266.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自评结果为优。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自然灾害防治类项目有效实施,使受灾群众在最急迫、最需要的时候获得了救助,不断提升群众防灾减灾应对能力。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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