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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人民政府

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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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1/2022-00022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04-07 废止日期:
文 号: 庆应急发〔2022〕22号 所属主题: 部门文件

庆城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庆城县2022年危险化学品企业 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来源:庆城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4-13 浏览次数: 【字体:

按照省、市县关于2022年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要求,为促进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扎实推进,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部署,巩固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成效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工作要求,集中攻坚整治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化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推进企业信息化平台建设和运用,提升管理人员业务水平,杜绝非法违法行为,强化应急救援保障能力,防范遏制各类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监管重点

(一)层层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企业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细化各项工作任务,集中攻坚重点难点问题,巩固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成效,进一步明确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深入查找在规章制度建设、安全领导能力、产业工人素质、安全风险管控、工艺安全可靠性、全流程自动控制、安全设备设施、作业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安全信息化建设、停产复产安全、应急处置能力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逐条分析细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照要求,建立完善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扎实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尽职尽责履行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二)集中开展安全风险治理。开展为期1年的集中治理危化重点环节领域安全风险,加强油气储存安全风险管控,加强化学品储罐集中区和高风险储罐区分类整治,实现高风险储罐区清零。加强老旧装置安全整治,对涉及重大危险源等重点设备设施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或实际投产运行时间超年限的装置,评估并确定安全风险等级,制定升级改造计划,加强高后果区风险管控,严格涉及油气管道的施工作业管理。

(三)依法依规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企业应对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甘肃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庆阳市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措施〉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针对专项整治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员工通报,逐一分析研判,从安全管理、个体防护、应急处置和培训教育等方面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制定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将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开展情况,书面报告所属乡镇、园区安全监管机构和县应急管理局。

(四)老旧装置安全风险管控。聚焦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工艺、毒性气体液体和爆炸物老旧装置,按照全面排查、评估分级、分类管控的要求,开展排查整治,完善防控措施,有效管控老旧装置安全风险。一是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排查评估指南》全面排查评估老旧装置安全风险,确定风险等级,建立台账,4月30日前完成;二是对照核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等级,建立“一装置一策”方案,确定淘汰退出、改造提升、严格实施整治方案,6月30日前完成;三是按照整改方案,实施改造提升,9月30日前完成淘汰退出。原则今年年底前,全部完成老旧装置的改造提升。

(五)不断提升从业人员专业能力素质。各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新入职的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全市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考核和补考均不合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岗和新招录从业人员100%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满足学历要求并100%持证上岗,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六)严格落实风险研判和承诺公告制度。企业应严格执行安全风险研判制度,建立覆盖企业全员、全过程、全天候、全方位的安全风险研判工作流程,研判各项工作的安全风险,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在主要安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以本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名义每天签署安全承诺,在工厂主门外公告,并在甘肃省应急管理综合信息平台进行安全承诺公告。

(七)彰显警示教育力度和营造宣传培训氛围。定期组织全员观看学习安全事故案例,深刻吸取各类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对从业人员和安全监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各类人员具备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掌握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八)加强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和人员装备配置。企业应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准备指南》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开展演练;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组织,落实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编制修订综合应急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实施重点岗位、重点装置应急处置卡;按照《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标准》,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开展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九)全面完善并运行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信息。按照甘肃省应急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具体要求,指定专人管理平台信息录入和日常上报工作、利用平台开展日常安全监管和教育培训工作,切实发挥出平台效用,各生产企业要求每天上午10点前在平台作出安全承诺,其他企业随后根据省厅统一安排进行安全承诺,更新完善危险化学品最新基础数据,为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一张图一张表”提供信息保障,使企业自查、自报、自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十)严格实行安全风险分区分级管控。全面开展进行风险评估分级管控,更新完善分级台账;以车间或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为单元,定期开展分区分级安全风险评估,确定各生产区域的安全风险等级,落实“四色图”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绘制内部红橙黄蓝安全风险分布图,加强高风险区域的重点管控。

(十一)大力推进企业全流程自动化。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构成重大危险源和产品或原料自身具有爆炸、燃烧及毒害等危害的企业,要全面推进原料处理、反应工序、产品储存(包装)等生产环节全流程自动化控制。鼓励改扩建为相对安全的工艺操作条件,降低工艺危险性,简化操作流程和方式,减少人为失误。

(十二)严格落实特殊作业各项安全管控措施。特殊作业、检维修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开始前,必须辨识安全风险、确认安全条件、落实控制措施;并将检维修计划、施工方案报县应急局备案,得到允许后方可进行停开机或检维修作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必须履行许可审批手续,作业现场安排专人监护;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应建立健全充装管理制度规程。切水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十三)严格执行行政审批各项任务要求。县上将提高行业准入门槛,严格执行行政准入制度,依法取得许可,新(改、扩)建工程项目要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落实“三同时”制度。杜绝未批先建、非法改造等行为;各企业要熟练运用甘肃省政务服务信息系统、危险化学品登记系统、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等系统的填报接入工作,按时填报各项信息数据,主动研究学习新系统,利用好现代数字智能平台。

(十四)强化非药品类易制毒危险化学品监管。切实履行相应职责,加强盐酸、硫酸等重点品种管控,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督促做好源头和流向管控;完善《非药品易制毒十项管理台账》,实行双人双锁双签到制度进行管理,按时完成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颁证季报和企业年报。

(十五)持续推进专家指导服务。鼓励各企业适时聘请省市各领域安全专家开展安全诊断和指导,不断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和水平。县应急局将定期组织专家力量,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继续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和涉及高危工艺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指导服务工作,实施精准指导帮扶,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提升安全生产执法监管效能。

(十六)卓有成效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一是对标对表,完成三年行动计划巩固提升阶段工作。巩固危险化学品三年行动计划成果,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针对性补充完善有关制度、工作措施等,固化形成一批制度成果。二是适时开展专项检查。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和关键时间节点,聚焦特殊季节、灾害性天气特点,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定切实有效的管控措施,深挖细排自身企业季节性安全隐患,有效降低和防范安全生产风险。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量大、面广、任务重。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增强自身责任感和使命感,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切实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确保三年行动和安全风险集中整治等工作落实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企业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全过程、全方位、多层次给员工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法律法规,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生产法》、《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和《两个导则》)相关内容。及时纠正、制止、劝导员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增强广大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经营主体的遵法守法意识。及时交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以此教育相关人员依法经营。

(三)强基固本狠抓落实各企业要扎实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积极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发现的问题要登记造册、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实施销号管理,确保隐患整改到位,有效降低安全生产风险,全面提升本质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严格执法,严查严管。应急管理部要求县级层面应急局每2月至少完成1次行政执法案例工作,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从严从重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涉及《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20条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进行处罚,该停产的停产,该关闭的关闭,绝不姑息;对拒不整改的,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要严格按照“四个一律”和“六个一批”要求进行处罚和打击,必要时移交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处理。


庆城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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