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1021/2022-00021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2-04-19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庆安办发〔2022〕10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庆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庆城县安全生产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庆安办发〔2022〕10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践行“两个至上”,立足“两个根本”,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实效,按照《庆城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庆安委发〔2020〕4号)和县委县政府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及巩固提升阶段专项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和精准治理,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健康发展,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巩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学习成效,提升思想政治觉悟
始终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组织对“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再学习再领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主题宣讲、媒体引导、大众宣传、警示教育等系统化学习宣传制度措施,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真正入脑入心。巩固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效,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高效落实、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巩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成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
1. 全面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并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
2. 持续提升企业法规标准执行能力。开展“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以学习培训法规标准为切入点,推动各企业重制度、敬规则,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面对标对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强化企业从业人员法治意识和法规执行力,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3. 持续健全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和风险特点,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制、修订和企业安全生产变化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有关制度、规程措施。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严格兑现奖惩,确保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和规程措施真正落实落细。
4. 持续推进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贯彻落实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加大对企业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推进逢查必考常态化。
5. 持续完善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企业要健全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建立和实施重大风险定期分析研判和公示、预警信息会商及分级发布制度,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做到风险感知到位、管控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健全隐患自查自改闭环管理机制,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6. 持续推进安全生产管理动态监控。将安全生产承诺纳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实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评审管理制度。对企业进行分级考核,强化标准化动态监管,持续开展企业安全本质化抽查,推动企业安全标准化动态达标。
7. 持续强化应急救援基础建设。健全完善安全应急响应机制,提升预警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精准性。推进各级应急救援装备建设和救援队伍战斗力提升。加强各级各部门和企业应急能力建设,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三)巩固安全生产“强基固本”成效,提升安全基础建设水平
1. 持续推进专业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专家支撑体系,完善交办督办和考核评估机制,引导有能力信誉好的行业协会、技术机构、科研院所、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各级政府安全生产治理,为政府监管和企业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服务。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按照从易到难、从重点到一般的原则,鼓励引导其他行业领域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对安全生产达标企业在保费上给予政策优惠,不断扩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覆盖范围。2022年底前,基本形成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服务全面覆盖、高危行业领域保险产品体系完备、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企业事故预防能力显著提高的工作格局。
2. 持续推进科学化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构建“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安全文化体系,强化企业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丰富教育培训内容、拓展教育培训范围,指导企业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科学完备、执行严格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引导企业加大投入,淘汰落后工艺和不安全设施设备,建立先进适用的安全设施设备体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危险性作用管理工作,建立高效精细的安全管理体系。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对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活动的指导,在持续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的基础上,开展企业本质安全创建示范行动,各行业要推动实施本行业领域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力争到2022年底全县各类企业基本建成本质安全体系并持续完善。
3. 持续实施全民安全宣传教育工程。举办或参加专题学习班、提升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综合能力专题培训班、应急安全大课堂培训、应急网络培训、重点行业领域专业能力提升培训班等。督促各类企业建立完善企业教育培训体系机制,对从业人员定期组织教育培训,建立教育培训档案。深入推进各类学校安全教育,把安全知识普及纳入国民教育序列,在相关行业和企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考试中增加相关安全内容,把安全知识教育作为新入职员工岗前培训的必备内容。持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陇原行”、“11·9”消防宣传日等主题活动,引领县、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积极参与宣传,推动安全应急知识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4. 持续组织开展风险隐患大家防行动。以“人人都是班组长”活动为载体,强化员工安全管理、安全防范意识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激发各层级各环节各岗位员工参与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加强安全生产业务知识和技术技能的教育培训,提高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高风险岗位人员的风险隐患排查能力。通过随手拍、举报、相互监督等形式,鼓励、发动员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巩固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人人参与”活动成效。加大宣传力度,鼓励社会公众举报身边的安全隐患,对经核查属实,给予举报人相应奖励,营造人人关心安全,全力消除身边安全隐患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巩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成效,提升依法治安能力
1. 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推进新《安全生产法》的落实,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联合执法、集中曝光警示等多种方式,深查隐患、深挖问题,扎实提高执法效能。
2. 持续保持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高压态势。综合运用处理处罚、通报、约谈、问责、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等措施,依法进行惩处。建立跨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对发现的非本部门职责范围处置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移交有管理权限的部门依法查处。涉及多个部门的,要及时协商处理,严防互相推诿。
(五)巩固重大安全风险治理成效,提升灾害防控能力
1. 推进本质安全体系建设,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按照庆城县《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推进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增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保障能力,提升从业人员安全能力,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标准规范,2022年底前建成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化工)本质安全型企业。
2. 严格落实工业园区规划布局,推进企业按期完成搬迁改造任务。严格落实工业园区空间规划和土地规划,做好与国土空间、交通运输等其他专项规划以及生态环境保护规定的衔接,保护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划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红线,禁止在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布局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及其他安全距离要求冲突的企业和建构筑物;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企业要保持足够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严禁超设计量储存,尽可能减少储存量,防止安全风险外溢。要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 36894-2018)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 37243-2019)等标准规范,核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对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需要实施搬迁的,在采取尽可能消减安全风险措施的基础上于2022年底前完成;按照《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实施意见》要求,按期完成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
3. 全面推进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提高精细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新建精细化工生产项目或装置要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前开展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确定反应工艺危险度,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为依据,将改进措施全部纳入安全设施设计。已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企业要根据反应危险度等级和评估建议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补充完善安全管控措施,及时审查修订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设施满足工艺安全要求,2022年底前未落实有关评估建议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停产整顿。今后列入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范围但未开展评估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不得生产。
4. 加快改造提升安全设施,提升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2022年底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
5. 推广应用先进技术设备,降低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积极推广应用机械化、自动化生产设备设施,实现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降低现场作业人员数量。加强化工危险工艺本质安全、大型储罐安全保障、园区安全环保一体化风险防控等技术及装备应用,开展缓和反应温度、反应压力等弱化反应条件的技术改造,积极推广气体泄漏微量快速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等先进技术方法的应用。
(六)巩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成效,提升从业人员综合素质
1. 持续开展从业人员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督促指导企业围绕职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技能水平提升、岗位风险管控、安全隐患排查及初始应急处置等方面,构建针对性培训课程体系和考核标准,将全体从业人员分岗分类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持续提升从业人员综合素质。
2. 持续开展高危企业全员安全教育考核。督促高危企业分岗位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一次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进行补考,补考不合格的按照新上岗人员培训标准离岗培训,考核合格后再上岗。
(七)巩固安全监管执法体系建设成效,提升监管执法能力
1. 坚持严格规范精准执法。牢固树立执法意识,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严格依法行政、依法执法。认真落实分类精准监管工作要求,突出工作重点,找准薄弱环节,立足防范事故,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坚决整治安全检查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压实执法检查带队负责人责任,切实提高执法检查质量和效能。紧盯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时段,适时调配执法力量组织开展集中执法。落实计划检查工作机制,统一规范监管执法文书制作,严格执行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开展执法互查互检等工作,持续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大执法力度,扎实开展重点执法、专项监察、集中整治、打非治违等专项执法行动,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惩处,切实通过执法推动企业守法。
2. 建立信用监管机制。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内部安全检查,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和安全风险防范机制。推行安全承诺制度,推进安全信用分类监管,依据企业信用情况,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并在安全改造、安全许可、标准化创建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对失信企业和个人,在依法严厉处理处罚的同时,实施联合惩戒,纳入“黑名单”管理,对失信主体在项目核准、设计审批、安全许可、从业资格准入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并通报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3. 强化对“关键少数”问责追责。紧盯企业决策层、管理层、技术层,聚焦主要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尤其是董事长、总经理、矿长、实际控制人、总工程师”等关键少数”的法定职责,将其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作为检查的重点内容。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追根溯源,由事见人开展责任倒查,逐条查明相关人员责任,依法对责任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和问责追责。
4. 强化监管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和拓展煤矿安全监管执法系统功能,确保各项执法活动纳入系统进行统一管理;实现监管监察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数据网上统计和分析。推进建设项目安全核准、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等信息系统使用。持续做好安全基础数据平台的维护管理,督促企业及时更新相关数据信息。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监管监察的制度。对监管监察执法工作进行深度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解决执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用好安全监控、人员定位等联网系统,推进远程非现场检查,提升执法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总体部署要求,扎实做好巩固提升阶段各项工作,落实责任主体,拉单列表,逐项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任务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任务如期完成。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专项牵头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以防范事故为中心,加大对“想不到、管不住”安全问题的排查,加大对重点环节和重点企业的排查整治和管控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三)强化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县安委会将定期对各乡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情况开展督导工作。各乡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专项牵头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联系督导工作。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措施不落实、工作没有取得成效的,将采取约谈警示、通报曝光、考核问责等措施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将依法严处。
(四)强化舆论宣传和示范引领。要继续采取多种形式,对推进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行动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攻坚舆论氛围。组织媒体以“回头看”形式跟踪报道三年行动的落地落实情况,组织对各行业企业的安全管理先进经验等进行联合采访和集中报道,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格局。注重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以专访、通讯、评论、深度报道等形式,重点宣传推广三年行动开展以来的成功经验、有效措施和重要成果,进一步展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积极成效,确保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圆满收官。
庆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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