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1021/2021-00057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1-01-25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庆安办发〔2021〕1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庆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冬季煤烟中毒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近期,我县气温骤然下降,农村用煤取暖极其普遍且用量增大,防范煤烟中毒工作形势严峻。为切实做好煤烟中毒防范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冬季,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近一个月时期以来,我市及我省一些地方相继发生冬季煤(炕)烟中毒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教训极为深刻。各乡镇、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对煤烟中毒防范工作的认识,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从保稳定、保安全、保民生的高度,进一步强化责任,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做好煤烟中毒事故的防范工作,坚决遏制煤(炕)烟中毒事故的发生。各乡镇、有关部门要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辖区煤(炕)烟中毒事故安全防范工作,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坚决防范辖区内类似事故发生。
二、广泛宣传,大力普及防范知识
各乡镇、有关单位要加大防范煤(炕)烟中毒安全知识宣传力度,运用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防范知识,进一步提升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要切实发挥乡镇、村(居、社区)的作用,采取宣传日、培训会等集中宣传形式,利用广播、短信、微信、网站、横幅、标语、展板、宣传栏等多种手段,进村入户做好燃煤安全、煤(炕)烟中毒救治、防火等安全常识的宣传。要逐户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安全提示,确保宣传内容入眼、入耳、入脑、入心。
三、全面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三管三必须”的原则,立即组织开展燃煤使用专项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以燃煤为生活燃料的农村、住宅小区、住租房、建筑工地民工宿舍等,重点排查燃煤炉具排烟、通风设施及确保管道的完好性。特别要把学校和校园周边老旧小区、医院、养老院等公共服务场所,宾馆、饭店、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留守老人和儿童、五保户等特殊人群作为检查重点,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限时整改、对账销号,确保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深入开展煤烟中毒安全隐患自查工作,严防煤烟中毒事故发生。
庆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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