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395185-x-2019-00077 | 发布机构: | 应急局 |
| 生效日期: | 2019-10-24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庆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冬季煤烟中毒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10月1日上午临夏州积石山县发生一起因炕烟中毒致4名留守儿童意外死亡事故。省、市、县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分别作出重要批示。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领导指示批示精神,严防煤烟中毒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
冬季来临,因生产或取暖,煤烟中毒事故多发易发。各乡镇要把防范煤烟中毒作为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充分认清做好防范煤烟中毒事故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坚决遏制煤烟中毒事故的发生。要结合危房改造、易地搬迁等积极倡导推广“电炕”、“水暖炕”等新型取暖方式,或者动员群众将火炕炕门改在室外,对生火炉的群众住户落实安装“三通”。县直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全面安排部署开展本系统、本行业领域煤烟中毒安全隐患摸底排查工作。
二、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立即组织开展燃煤使用专项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以燃煤为生活燃料的农村、住宅小区、住租房、建筑工地民工宿舍等,重点排查燃煤炉具排烟、通风设施及确保管道的完好性。特别是把学校和校园周边老旧小区、医院、养老院等公共服务场所,宾馆、饭店、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留守老人和儿童、五保户等特殊人群作为检查重点,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限时整改、对账销号,确保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三、广泛宣传,普及防范知识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大防范煤烟中毒知识宣传力度,运用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防范知识。要采取宣传日、培训会等集中宣传的形式,利用横幅、标语、展板、广播、报刊、网络等多种手段,宣传自防自救常识。入户宣传要进屋见人,逐户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安全提示,确保宣传内容入眼、入耳、入脑、入心。要切实发挥乡镇、村(居、社区)的作用,组织人员讲授预防煤烟中毒等安全常识,增强广大群众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
庆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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