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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人民政府

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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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395185-x/2018-110 发布机构: 安监局
生效日期: 2018-04-04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部门文件

关于印发《庆城县2018年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工作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04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有关企业:
  现将《庆城县2018年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工作评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庆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14日


庆城县2018年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工作评估实施方案

    为促进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工作,推动用人单位积极落实主体责任,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根据省、市安监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工作评估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开展2018年度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工作评估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评估目标
    通过评估,进一步掌握全县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工作现状,推动用人单位积极落实职业健康主体责任,促进全县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工作有效推进。
    二、评估组织
    全县职业健康监管执法评估工作采取由县安监局牵头,卫计、人社、农牧、工信、工商等行业主管部门配合组织实施。县上成立由县安委办主任、安监局局长梁升为组长,各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职业健康监管执法评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负责对全县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工作评估的综合协调,抽调相关人员组成检查评估组,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进行督查抽查、评估验收。
    三、评估范围及方法
    2018年度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工作评估范围重点为职业健康“三同时”专项整治等各类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且整改不到位的单位,2016年以来纳入重点危害行业专项治理企业,历年评估中查出未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或其他评估项目两项以上(含两项)不合格企业,职业病危害程度严重、较重的企业。本次评估采取资料审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评估方法(具体评估用表见附件1)。按照省、市要求,今年评估企业原则上要全部应用《甘肃省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通过网络上传职业健康管理档案并提交评估申请,实行信息化管理。
    四、评估周期及资料要求
    (一)2018年度职业健康监管评估工作周期为2017年9月--2018年8月。
    (二)接受2018年评估用人单位应准备以下资料:
  1、用人单位设置或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或者组织文件;
    2、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须加盖单位公章)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
    3、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参加职业健康培训(或包含职业健康内容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或培训证明材料,接害作业人员名单(须包括接害作业人员姓名、所在车间、工作岗位、接触的危害因素等相关内容)及相应的职业健康培训记录及讲义、签到册、试卷等证明资料;
    4、2012年6月1日以来竣工及在建的建设项目(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与技术引进)提供立项文件,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控制效果评价相关资料;由安全监管部门进行了备案、审查或验收项目的批复文件等相关资料,按全省“三同时”专项整治行动要求(甘安监安健〔2016〕206号),进行专项整治的相关资料。
    5、职业病防护设施台账,注明防护设施的名称、型号及技术参数;
    6、职业健康检查的汇总报告,以及接害作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表(人数超过50人的,需提供不少于10份);
    7、劳动防护用品配备、领用台账及领用记录,购买、维护保养、更换等台账;
    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或评价的有效报告;
    9、工作场所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情况的汇总表,及职业病危害公告栏、告知卡、职业危害警示标识的照片;
    10、监管机构监督检查的记录。
    以上资料,除第2项、第4项按相应要求提供有效资料,其余各项均提供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的有效资料原件。
     五、评估步骤
  (一)评估准备(3月15日—3月22日)
    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学习评估文件,成立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企业落实职业健康监管执法评估工作计划。
    (二)自评检查(3月23日—5月23日)
    各企业要组成自评组,对照评估内容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完善、整理、留存。各用人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评估资料报送审核工作,于5月25日前将自评情况总结及相关资料报送县安监局。
  (三)督促指导(5月24日—8月31日)
    为了督促工作落实,县安监局将根据工作进度,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企业逐个开展现场检查、资料审查,督促企业按期做好整改工作。
  (四)迎接验收(9月1日—9月30日)
    在企业自查,县上督查的基础上,省安监局将于9月1日开始,对我县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工作评估进行评估验收,对省上评估验收仍不达标的企业,该停产停业整顿的一律停产停业整顿,该关闭的一律按照相关程序提请政府进行关闭。
    六、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县职业健康监管执法评估工作是今年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好职业健康监管执法评估工作是推进职业健康监管和职业健康基础建设上台阶的有效手段。各用人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将评估工作同安全生产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自评工作小组,明确责任,确保评估工作有序开展。
    (二)统筹谋划,全面推进。职业健康监管执法评估工作涵盖教育培训、劳动合同、工伤保险、劳动防护用品、职业健康体检、作业现场检测等多项内容,各有关企业要统筹谋划,合理安排时间和工作进度,确保各项工作如期有序完成。
    (三)扎实整改,取得实效。各有关企业要认真对待市县安监部门在督促指导阶段提出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熟悉掌握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基本要求,加大整改力度,严格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确保评估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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