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1021/2026-00008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6-03-13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庆城县应急管理局 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科学规范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有关规定,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留有余地”的原则,结合全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精准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二、主要任务
(一)依法对非煤矿山、石油天然气开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涉爆粉尘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二)对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试生产或者复工复产的生产经营单位依照管理职责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三)对2025年监督检查中发现安全管理薄弱、问题隐患突出的企业进行“回头看”抽查;对省市县挂牌督办的企业进行抽查。
(四)对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或结合实际情况将其纳入下一个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重点检查安排。
(五)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及时进行复查,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行为,及时依法采取现场处置、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措施,并在监督检查完成后及时对相关执法信息予以公开。
三、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监督检查工作日
(一)全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县应急管理局具备执法资格人员19人,其中承担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人员12人。
(二)总法定工作日。2026年工作日共计248天,全局合计2976天。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全年测算共计1360天。
(四)非执法工作日。全年测算共计1429天。
(五)全年监督检查工作日。全年测算共计187个工作日。(测算方法见附件2)
四、监督检查安排
按照分级分类监督管理的要求,县应急管理局配合市局做好中央、省、市属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做好非煤矿山、石油天然气开采、危险化学品企业和烟花爆竹零售门店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做好中央、省、市属企业和重大项目建设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市局列入监督检查计划的中省市属重点企业除外)。
(一)重点检查单位(83户)
因执法装备、人员等因素限制,两年内实现对辖区内所有监管企业全覆盖,今年计划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
1. 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39户。(责任领导:刘海平 责任人:程娅娅 向阳)
2. 非煤矿山生产企业5户。(责任领导:韩彩艳 责任人:王理国 黄涛)
3. 油田服务企业35户。(责任领导:韩彩艳 责任人:王理国 黄涛)
4. 重点工贸(有限空间、电气焊)企业4户。(责任领导:李相君 责任人:国海洋 雷昊东)
(二)一般检查单位(45户)
按照一般检查单位比例不超过监督检查比例40%的规定,对全县烟花爆竹零售门店和不带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展监督检查。
1. 对烟花爆竹零售门店抽查40户。(责任领导:刘海平 责任人:国海洋 杜双平)
2. 对不带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抽查5户。(责任领导:刘海平 责任人:程娅娅 向阳)
(三)检查频次及时间安排
执法股室应按照《庆阳市安全生产信用分类分级管理制度(试行)》(庆市信办发〔2022〕13号)差别化监管规定,结合国家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对确定的重点和一般检查单位实施“信用+安全评价监管”。年度检查频次不得超过《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为为优化营商环境助力赋能的通知》(甘应急〔2025〕22号)规定的检查频次上限。具体检查频次、检查时限以执法股室监督检查计划为准。
(四)监督检查方式
严格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25〕36号)规定开展涉企行政检查活动,全面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陇上e企查”涉企行政检查系统,严格落实“扫码入企”制度。开展重点检查时,应结合实际情况确定监督检查人员;开展一般检查时,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进行(因人员、专业等限制难以实施的,应当随机选取被检查单位)。监督检查需包含“执法告知、现场检查、交流反馈”三个环节,可采取“启动会+现场监督检查+总结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执法+专家”等监管模式。
(五)其他事项
1.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按照职责分工由相关的责任股室负责;每次开展监督检查时,要编制具体检查方案,并从相关股室确定或随机抽取2名以上执法人员参加,如遇特殊情况,人员不能满足需要的,可抽取其他股室执法人员配合;必要时可邀请安全生产专家参与。
2. 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或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在责令相关企业限期整改期限届满后,由责任股室按期组织复查,复查中视情况抽调相关股室配合。监督检查过程中使用的执法文书,应符合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5年版)》的规定。
3. 监督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有违法违规行为或安全生产问题隐患的,应由责任股室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依法适用责令当场改正、责令限期整改、行政强制等措施;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应依法作出“停工撤人”等现场处置措施,并持续关注;对不履行现场处置措施的,应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停电等行政强制措施,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履行义务;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经汇报局主要领导同意后按相关程序进行查处。
4. 实施现场处置、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措施,应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应急部第18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参照《甘肃省安全生产执法手册》《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指南(试行版)》规定执行。同时,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要求,及时通过“庆阳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载体公示执法信息。
5. 局办公室按照《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开展执法监督。按照《应急管理执法评议考核制度》结合年度考核开展执法评议考核。
五、工作要求
各执法股室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认真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确保年度工作顺利完成。要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坚持现场执法和线上执法相结合,落实“包容审慎”监管要求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执法程序合规、证据链条闭合、自由裁量适当、执法文书规范。要坚持规范执法与指导服务相结合,注重适用法律答疑解惑,主动提供安全咨询和整改指导,促进企业增强法律意识,提高防范化解风险隐患能力。要严格遵守《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规定,坚持廉洁自律,树立和维护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附件:1.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重点企业名单
2.2026年度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说明
附件1
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重点企业名单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27家)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检查频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检查频次 |
1 | 中国石油甘肃庆阳销售分公司庆城服务区子母加油站 | 1 | 2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庆阳销售分公司庆城驿马中心加油站 | 1 |
3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庆阳销售分公司庆城熊家庙加油站 | 1 | 4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庆阳销售分公司庆城县七里湾加油站 | 1 |
5 | 中油甘肃庆阳销售分公司七里湾加油站 | 1 | 6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庆阳销售分公司庆城桐川加油站 | 1 |
7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庆阳销售分公司惠安加油站 | 1 | 8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庆阳销售分公司庆城凤城加油站 | 1 |
9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庆阳销售分公司庆城驿马田城加油站 | 1 | 10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甘肃庆阳石油分公司庆城县玄马镇吴家岭服务区加油站 | 1 |
11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庆阳石油分公司庆城县环城加油站 | 1 | 12 | 庆城县庆运司加油站 | 1 |
13 | 庆城县虹桥工贸有限公司白马加油站 | 1 | 14 | 庆城中海工贸有限公司庆城县北区加油站 | 1 |
15 | 庆阳泓晟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翟家河加油站 | 1 | 16 | 甘肃公航旅中油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庆城服务区加油站东西站 | 1 |
17 | 庆城县新区加油站 | 1 | 18 | 庆阳信晟工贸有限公司庆城县南区加油站 | 1 |
19 | 庆城县中仑商贸有限公司太白梁加油站 | 1 | 20 | 庆阳三里桥加油站有限公司 | 1 |
21 | 甘肃濮田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庆城县赤城加油站 | 1 | 22 | 庆城县兴晟嘉业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庆城北加油站 | 1 |
23 | 庆阳市四通投资有限公司玄马镇贾桥加油站 | 1 | 24 | 庆阳环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 |
25 | 庆城县南门加油站有限公司 | 1 | 26 | 庆城县彤森工贸有限公司 | 1 |
27 | 庆阳煜昊工贸公司 | 1 |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2家) | |||||
1 | 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庆阳分公司 | 1 | 2 | 庆城县京航科创能源有限公司 | 1 |
3 | 庆阳能源化工集团庆城天然气有限公司 | 1 | 4 | 庆阳中旖能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 1 |
5 | 庆城县华能气体有限公司 | 1 | 6 | 陕西华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庆阳分公司 | 1 |
7 | 庆阳裕陇能化有限公司 | 1 | 8 | 甘肃中梁宜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 1 |
9 | 庆阳博纳汇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1 | 10 | 陕西绿源油气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庆城分公司 | 1 |
11 | 庆阳大明燃气发电有限公司 | 1 | 12 | 甘肃嘉庆庆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岭三联) | 1 |
砖瓦企业(5家) | |||||
1 | 甘肃欣盛众邦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 1 | 2 | 甘肃欣盛双桥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 1 |
3 | 庆城县薪源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1 | 4 | 庆城县振兴砖瓦厂 | 1 |
5 | 庆阳时进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1 | |||
油田服务企业(35家) | |||||
1 | 庆城县乾泰工程石油有限公司 | 1 | 2 | 甘肃祥生环保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1 |
3 | 庆阳锦兴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1 | 4 | 庆阳久博油气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1 |
5 | 庆城县恒森油气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1 | 6 | 庆阳能源化工集团陇东酸站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1 |
7 | 庆城县生财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 | 8 | 庆阳华宁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1 |
9 | 庆阳胜祥工程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1 | 10 | 庆阳中烁石油科技有限公司 | 1 |
11 | 庆阳丰和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1 | 12 | 庆阳佰林油田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1 |
13 | 庆阳峰轩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1 | 14 | 庆城县大韩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1 |
15 | 甘肃利珲港通石油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 | 16 | 甘肃恒辉油气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1 |
17 | 庆阳天沅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1 | 18 | 庆阳泰达油气井工程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1 |
19 | 庆阳凯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1 | 20 | 庆阳福鑫油气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1 |
21 | 庆阳金顺源石油科技有限公司 | 1 | 22 | 甘肃恒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 | 1 |
23 | 庆阳全磊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1 | 24 | 庆城县明辉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1 |
25 | 庆阳锦诚油气田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1 | 26 | 庆阳市诚祥石油工程有限公司 | 1 |
27 | 庆阳市吉顺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1 | 28 | 庆阳银创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1 |
29 | 庆阳中泰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1 | 30 | 甘肃君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1 |
31 | 甘肃鑫龙辉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1 | 32 | 甘肃庆威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1 |
33 | 甘肃元天盛泰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1 | 34 | 甘肃新柯威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1 |
35 | 庆阳君晟油田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 1 | 1 | ||
重点冶金工贸、涉爆粉尘、有限空间企业(4家) | |||||
1 | 甘肃居立门业有限责任公司 | 1 | 2 | 庆阳醋头醋味业食品有限公司 | 1 |
3 | 庆阳陇东全麦啤酒有限公司 | 1 | 4 | 庆阳长荣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1 |
附件2
2026年度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说明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具备执法资格人员19人,其中承担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12人。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
(一)2025年监督检查计划起止时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总法定工作日。依据《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规定,总法定工作日=(全年总天数-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总数=(365-117)×12=2976天。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共计1360天:
1. 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测算合计120天;
2. 实施行政许可测算合计240天;
3. 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测算合计130天;
4. 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测算合计50天;
5. 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活动测算合计100天;
6. 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重大执法决定审查测算合计100天;
7. 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测算360天;
8. 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测算合计20天;
9. 完成县政府或者上级安全监管有关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测算合计240天。
(四)非执法工作日。共计1429天:
1. 应急值班测算合计420天;
2. 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测算合计200天;
3. 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部门工作测算合计240天;
4. 参加党群活动测算合计310天;
5. 病假、事假测算合计84天;
6. 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测算合计175天。
(五)监督检查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为总法定工作日(2976)减去其他执法工作日(1360天)和非执法工作日(1429天)所剩余的工作日,共18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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