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1021/2021-00002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1-03-30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庆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及省、市、县有关政策规定。负责拟订全县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研究提出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建议;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管理。
(二)负责指导全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住房保障年度计划、廉租住房补助资金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承担建立全县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监督管理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定额的执行;组织制定、申报和发布县级行业标准、定额、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工期定额、绿色建筑指标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拟订全县城市建设的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城市管理工作;负责限额以内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监督;组织县区市政工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市政公用事业等企业资质的管理。
(五)负责拟订全县村庄和小城镇建设的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旧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审查报批;指导村镇统一开发、综合建设、房地产管理和重点镇的建设。
(六)负责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注册人员执业资格管理;指导全县建筑活动,组织实施全县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建设工程及建筑材料和安装设备采购的招标投标监督;负责全县有形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拟定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城镇危房和报废房屋的认定,组织和参与重大工程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负责指导全县房地产行业管理,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县城镇房屋拆迁计划的编报、下达与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房屋拆迁单位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售、销售许可;组织住宅与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负责住宅产业现代化和住宅性能认定工作。
(九)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指导拟订全县城镇住房制度综合配套改革政策和方案并监督实施。
(十)承担推进全县建筑节能的责任。负责拟订建设行业科技发展和建筑节能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指导太阳能等新型能源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组织实施全县重大建筑节能项目;负责墙体材料革新、散装水泥推广应用;负责全县城市燃气管理工作。
(十一)监督国家和省、市有关抗震设防法律、法规的执行;组织编制城乡建设抗震设防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执行全县工程建设抗震设防政策及技术标准;指导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等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隔震消能)工作和旧有建筑物的抗震加固。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法规政策;制订全县人防建设规划、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城市防空袭预案、人口疏散和疏散基地建设规划、后勤保障预案并监督实施;制定落实人防指挥通信、警报网建设规划和人防宣传教育计划并负责实施。
(十三)负责行政执法监督以及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稽查工作;承担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工作;指导行业协会的工作。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机构设置:庆城县住建局隶属于庆城县人民政府,正科级行政事业单位建制,现有职工56人,其中:行政机关人员14人,事业人员42人。正科4人、副科8人、一般干部30人、工人11人、合同制工人3人,退休19人,遗属5人。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3352213.31元,其中,本年部门预算收入33352213.31元,部门预算总支出33352213.31元,其中,基本支出4914561.31元,项目支出28437652元。
基本支出中安排在职退休人员工资支出4385729.56元,公用经费支出528831.75元。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4914561.31元,其中安排在职退休人员工资支出4385729.56元,公用经费支出528831.75元,项目经费支出28437652元。
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说明
本年安排出国出境费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本年安排公务接待费5727.6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53.45元,减少率为7.33%,减少原因在于人员减少;本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020元,与上年持平。
2、会议费
本年安排支出会议费12150元,与上年持平。
3、培训费
本年安排支出培训费48862.44元,2020年安排培训费53255.4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392.99元,减少率为0.82%。减少原因是人员减少。
四、公务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本年安排公用经费528831.75元,其中:办公费23490元,印刷费4698元,水费9521.28元,电费16704元,邮电费18792元,办公用房取暖费73590元,物业管理费8100元,车辆运行费34263元,其他交通费补贴103800元,差旅费79866元,维修维护费5220元,会议费12150元,培训费48862.44元,公务接待费5727.63元,福利费81437.4元,其他商品及服务支出2610元。
五、部门绩效评价开展情况说明
突出项目带动,抓好续建工程,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提升综合承载力,增加城市魅力,建设美丽宜居新庆城。
一是续建麻家湾湿地公园一期建设项目。计划3月份复工,6月份全面建成,同时启动二期建设项目,在西壕投资1000万元,利用花洼污水处理站尾水作为水源引入西壕北吊桥,充分利用原始地形地貌,分级打造十级生态景观叠水水系,通过水生植物对水体进行进一步净化。二是续建北出口改造工程。计划3月份复工,6月份完成甘延寿主雕塑、景观小品雕塑安装以及后续扫尾工程,形成“三季有花、四季有绿、五彩斑斓”景观效果;塑造出“天蓝、地绿、路畅、岸美”的生态风貌。三是续建镇朔楼恢复重建工程。计划3月份开始室内外装修及布展,6月份对外开放。四是续建龙园建设项目。投资798万元,在县城崭山湾建设以龙文化为主题的景观公园,计划3月份复工,6月底完成景观水体、景观绿化、主题雕塑、道路硬化铺装、配套工程等全部工程内容。五是续建蒹葭石观景台护坡及广场建设项目。计划4月份复工,6月份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形成基础功能完善,文化特色突出的古城景观。六是续建育才路建设项目。计划3月复工,9月完成职中段路基及西河大桥建设。七是续建人防大厦附属工程并进行单位整体搬迁。计划3月复工,5月份完成附属工程建设,并进行单位整体搬迁,年内完成宣教体验馆布展、应急指挥中心信息系统建设。八是继续实施气化庆城项目。计划3月份完成灯塔路、光华路、人民路、长庆路延伸段、隍城路、东大街、西大街、南大街、北大街等道路的主管线,6月份完成居民区支管线安装为居民通气。九是深入推进棚改安置。新区棚改安置房工程计划4月份完成小区内的道路、管网、硬化、绿化、景观等基础设施工程并组织竣工验收,6月份分配入住。十是全力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根据省、市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要求,投资2176.8万元,对城区二、三号住宅小区的道路以及供热、雨水、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进行改造,计划建设2021年3月开工,年底完成所有改造内容。十一是加大供热设施建设力度。计划实施新区供热二期建设项目,采购安装2台100吨锅炉,为新区棚改安置房搬迁入住提供保障。十二是加强市政基础建设。在北五里坡头、普照寺广场、周祖陵山门广场分别新建停车位为429、125、200个的3个标准化停车场,解决城区及药王洞景区停车难的问题;实施庆城县城区防洪排涝管网改造项目,年内完成庆河路雨污管网改造1.3公里;实施博物馆巷道路提升改造工程、民生路贯通工程,解决周围群众出行问题;在莲池车站附近新建移动水冲式公厕1座、新区县医院、居民区附近新建移动水冲式公厕2座、在二号区原有旱厕原址上新建水冲式公厕1座,配齐城区基础服务设施。
六、固定资金说明
2021年固定资金总值为1646049元,其中房屋价值200000元,车辆价值为183800元,专用设备435700元,通用设备52850元,家具用具298042元。
七、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职责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的年度项目支出。
三公经费:包括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出境)支出。主要是住宿费、伙食补助、培训费用、公务接待、公车运行等费用支出。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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