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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人民政府

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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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XGK/2018-24 发布机构: 住建局
生效日期: 2018-08-2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财政预决算

2017年庆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决算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8-28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部门(单位)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及省、市、县有关政策规定。负责拟订全县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规章及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建议;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管理。

2、负责指导全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住房保障年度计划、廉租住房补助资金计划并监督实施。

3、承担建立全县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监督管理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定额的执行;组织制定、申报和发布县级行业标准、定额、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工期定额、绿色建筑指标并监督实施;负责拟订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发布工程造价信息;负责拟订全县勘察设计咨询业管理的政策并监督实施。

4、负责拟订全县城市建设的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城市管理工作;负责限额以内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监督;组织县区市政工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负责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市政公用事业等企业资质的管理;会同文物等有关主管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

5、负责拟订全县村庄和小城镇建设的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旧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审查报批;指导村镇统一开发、综合建设、房地产管理和重点镇的建设。

6、负责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注册人员执业资格管理;指导全县建筑活动,组织实施全县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建设工程及建筑材料和安装设备采购的招标投标监督;负责全县有形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拟定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城镇危房和报废房屋的认定,组织和参与重大工程事故的调查处理。

8、负责指导全县房地产行业管理,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县城镇房屋拆迁计划的编报、下达与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房屋拆迁单位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售、销售许可;组织住宅与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负责住宅产业现代化和住宅性能认定工作。  

9、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指导拟订全县城镇住房制度综合配套改革政策和方案并监督实施。

10、承担推进全县建筑节能的责任。负责拟订建设行业科技发展和建筑节能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指导太阳能等新型能源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组织实施全县重大建筑节能项目;负责墙体材料革新、散装水泥推广应用;负责全县城市燃气管理工作。

11、监督国家和省、市有关抗震设防法律、法规的执行;组织编制城乡建设抗震设防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执行全县工程建设抗震设防政策及技术标准;指导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等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隔震消能)工作和旧有建筑物的抗震加固。

12、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法规政策;制订全县人防建设规划、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城市防空袭预案、人口疏散和疏散基地建设规划、后勤保障预案并监督实施;制定落实人防指挥通信、警报网建设规划和人防宣传教育计划并负责实施。

13、负责行政执法监督以及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稽查工作;承担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工作;指导行业协会的工作。

14、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情况

2017年庆城县城乡建设局,独立核算机构1个,独立编制机构3个,分别是政府机关,庆城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庆城县市政站,庆城县城建执法监察大队。

(三)人员情况

2017年本单位共有编制38个,其中行政编制15个,事业编制23个,财政供养在职总人数65人,其中行政人员17人,事业人员48;退休18人,遗属4人

二、2017年决算情况说明

1、2017年决算收入12970.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902、67万元,包括基金收入3150万元,其他收入68.07万元。比上年度增加2193.73万元,增加率20.36%。

2、2017年决算总支出12556.32万元,其中:国防动员支出6.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4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1.6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028.23万元,保障性安民工程支出5400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207.3万元,减少率为8.77%。

3、年末结转结余情况:2017年结转结余488.83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结余450.76万元,2016年结转结余74.41万元,比上年增加556.99%,增加原因是专项债券增加。

三、“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1、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车辆运行经费支出36597.89元,较上年减少59.38%,减少原因是车辆改革,公车减少;

2、国内公务接待批7批次, 78人次,公务接待费6207元,用于日常公务接待,较上年减少14.37%,减少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次数,降低接待标准。

2、会议费支出情况:本年度会议费支出4000元,较上年增加66.67%,增加原因是上级监管部门督查增多。

3、培训费支出情况:本年度培训费支出5937元,较上年度减少63.02%,减少原因是压减培训次数及人员。

4、出国出境情况,无出国出境费用,与上年相比持平。

四、资产负债情况

年末单位固定资产为145.79万元,与上年度减少12.53万元,减少原因是由于行政机关实施公务用车改革,我单位调拨越野1辆,小共轿车1辆。固定资产减少率为7.91%。单位年末无负债。

五、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10.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29.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5.6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05.16万元。

六、其他说明的情况

1、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54.99万元,比2016年度减少4.32万元,减少率为7.28%。

2、本部门财政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3150万元,支出为2699.24万元,结余450.76万元。

七、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 2017 年度一 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涉及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和城乡基础设施建设2个项目,涉及资金 12098.06万元,占总决算支出的96.35%。

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5400万元,支出的43%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补助由县危旧房验收小组组织抽调专项检查组通过查阅文件、调阅农户档案信息和统计日常管理记录、实地检查等方式开展绩效评价,并将绩效评价的结果向各乡镇通报,从评价结果看计划执行情况良好,2017年解决了1588户住房安全问题,充分发挥了资金效益。

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为6698.06万元,占总支出的53.35%。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主要产和效果:一是提高了城市基础设施承载能力,改善了居民的生活水平;二是通过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了公共服务水平,提升了居民对政府公共服务的满意度。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专项资金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申报工作的管理,以保证项目的可行性和科学性。在编报项目预算时要求制定详细的项目推进计划,以保证专项资金均能够保质保量执行到位。二是强化项目绩效管理,大力推进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确保资金分配科学、合理。加 大资源整合力度,保障重大项目的资金需求,优化资金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立第三方绩效评价机制,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专项资金进行全覆盖的绩效评价,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对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5、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 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庆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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