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XXGK/2017-12 | 发布机构: | 住建局 |
| 生效日期: | 2017-09-18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2016年庆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决算公示
一、部门基本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及省、市、县有关政策规定。负责拟订全县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规章及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建议;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管理。
2、负责指导全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住房保障年度计划、廉租住房补助资金计划并监督实施。
3、承担建立全县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监督管理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定额的执行;组织制定、申报和发布县级行业标准、定额、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工期定额、绿色建筑指标并监督实施;负责拟订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发布工程造价信息;负责拟订全县勘察设计咨询业管理的政策并监督实施。
4、负责拟订全县城市建设的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城市管理工作;负责限额以内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监督;组织县区市政工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负责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市政公用事业等企业资质的管理;会同文物等有关主管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
5、负责拟订全县村庄和小城镇建设的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旧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审查报批;指导村镇统一开发、综合建设、房地产管理和重点镇的建设。
6、负责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注册人员执业资格管理;指导全县建筑活动,组织实施全县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建设工程及建筑材料和安装设备采购的招标投标监督;负责全县有形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拟定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城镇危房和报废房屋的认定,组织和参与重大工程事故的调查处理。
8、负责指导全县房地产行业管理,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县城镇房屋拆迁计划的编报、下达与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房屋拆迁单位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售、销售许可;组织住宅与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负责住宅产业现代化和住宅性能认定工作。
9、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指导拟订全县城镇住房制度综合配套改革政策和方案并监督实施。
10、承担推进全县建筑节能的责任。负责拟订建设行业科技发展和建筑节能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指导太阳能等新型能源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组织实施全县重大建筑节能项目;负责墙体材料革新、散装水泥推广应用;负责全县城市燃气管理工作。
11、监督国家和省、市有关抗震设防法律、法规的执行;组织编制城乡建设抗震设防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执行全县工程建设抗震设防政策及技术标准;指导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等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隔震消能)工作和旧有建筑物的抗震加固。
12、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法规政策;制订全县人防建设规划、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城市防空袭预案、人口疏散和疏散基地建设规划、后勤保障预案并监督实施;制定落实人防指挥通信、警报网建设规划和人防宣传教育计划并负责实施。
13、负责行政执法监督以及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稽查工作;承担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工作;指导行业协会的工作。
14、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情况
2016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独立核算机构1个,独立编制机构3个,分别是政府机关,庆城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庆城县市政站,庆城县城建执法监察大队。
(三)人员情况
共有编制48个,其中行政编制15个,事业编制23个,财政供养总人数82人,其中行政人员18人,事业人员43。退休17人,遗属4人。
二、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年初预算安排情况:本年完成财政总收入10777.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641.02万元,本年收入较上年减少475.15万元,减幅4.27%,主要原因本年度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36万元,较上年度增加121万元,增幅为806.67%,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增加。完成财政总支出13763.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519.38万元,项目支出13244.24万元。年末固定资产总值为158.32万元。
(二)收入支出执行情况
1、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全年财政总收入共10777.02万元,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10641.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36万元。总支出为13763.6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0.87万元,占总支出的2.04%;商品服务支出61.02万元,占总支出的0.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7.49万元,占总支出的1.29%,其他资本支出为1.71万元,占总支出的0.01%。基本建设支出13244.24万元,占总支出的96.23%。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析
全年财政总支出13763.62万元,其中国防支出23.63万元,占总支出的0.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09万元,占总支出的0.76%,节能环保支出1572.4万元,占总支出的11.42%,城乡社区支出9247.49万元,占总支出67.19%。住房保障支出2815万元,占总支出20.46%。
(三)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三公”经费总额较上年决算数无较大变化,公务用车保有3辆,较上年无增减,无因公出国(境)人员,全年公务接待费用共计7249元,国内公务接待7次200人。
2、会议费支出2400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1、年末结转结余资金为74.41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项目支出结转。
2、结余结转资金较大的主要原因为:农村危房改造数据库建设等项目正在实施,暂未付款。同时质量保修期未满,质量保证金尚未支付且金额大,形成资金结转。其他项目也正在按规定有序进行,项目完成后,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金结算。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资产负债情况:年末固定资产总值为158.32万元,较上年增加0.93万元,增幅0.06%。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02万元,比 2015年56.38万元增加4.64万元,增长8.23%。主要原因是:出差下乡补助提高。
五、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2.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1.6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86.29万元。
六、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庆城县人民路扩宽改造项目,拓宽改造城市道路1118.855米,5月底全面竣工投入使用。2、庆城县钟楼巷明清一条街项目,计划新建民乐广场和慈云寺广场,项目于9月下旬开工建设,已完成民乐广场、慈云广场基础施工和铺装层建设。3、皇城花园广场建设项目,已完成雕塑制作、下沉式广场、景墙、垫层及排水管敷设、雕塑及景墙铺砖等工程。4、庆城县周礼广场建设项目,目前已完成土方整理、给排水、部分绿化、公共卫生间、停车场及精神堡垒建设,占总工程量的60%。5、镇朔楼建设项目,目前已完成地质勘查、规划、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立项等前期手续正在进行图纸设计。6、2016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154107平方米,目前已完成6#楼主体、幼儿园主体、4#、5#、7#楼24层主体工程,已完成投资1.6亿元,计划于2018年3月交付使用。7、庆城县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截至目前,已完成进场道路、渗滤液处理站主体、辅助管理区主体建设,占总工程量的40%。8、城区管道燃气工程,今年拟新建天燃气站一座,加气站一座,正在办理其他前期手续。9、庆城县小南门巷唐宋一条街项目,办理了规划、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了设计方案编制工作,目前正在进行图纸审查。10、安远门建设项目,完成了地质勘查、规划、环评、土地、可研、设计招标等前期手续办理,正在进行图纸设计。11、西壕开发项目,目前,已完成安置房选址及可研编制。
七、其他说明的情况
我部门财政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136万元,支出为136万元。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5、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 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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