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XXGK/2017-10 | 发布机构: | 住建局 |
| 生效日期: | 2017-04-25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庆城县住建局2017年预算公示
庆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及省、市、县有关政策规定。负责拟订全县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规章及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建议;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管理。
(二)负责指导全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住房保障年度计划、廉租住房补助资金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承担建立全县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监督管理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定额的执行;组织制定、申报和发布县级行业标准、定额、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工期定额、绿色建筑指标并监督实施;负责拟订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发布工程造价信息;负责拟订全县勘察设计咨询业管理的政策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拟订全县城市建设的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城市管理工作;负责限额以内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监督;组织县区市政工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负责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市政公用事业等企业资质的管理;会同文物等有关主管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
(五)负责拟订全县村庄和小城镇建设的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旧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审查报批;指导村镇统一开发、综合建设、房地产管理和重点镇的建设。
(六)负责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注册人员执业资格管理;指导全县建筑活动,组织实施全县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建设工程及建筑材料和安装设备采购的招标投标监督;负责全县有形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拟定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城镇危房和报废房屋的认定,组织和参与重大工程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负责指导全县房地产行业管理,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县城镇房屋拆迁计划的编报、下达与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房屋拆迁单位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售、销售许可;组织住宅与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负责住宅产业现代化和住宅性能认定工作。
(九)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指导拟订全县城镇住房制度综合配套改革政策和方案并监督实施。
(十)承担推进全县建筑节能的责任。负责拟订建设行业科技发展和建筑节能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指导太阳能等新型能源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组织实施全县重大建筑节能项目;负责墙体材料革新、散装水泥推广应用;负责全县城市燃气管理工作。
(十一)监督国家和省、市有关抗震设防法律、法规的执行;组织编制城乡建设抗震设防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执行全县工程建设抗震设防政策及技术标准;指导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等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隔震消能)工作和旧有建筑物的抗震加固。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法规政策;制订全县人防建设规划、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城市防空袭预案、人口疏散和疏散基地建设规划、后勤保障预案并监督实施;制定落实人防指挥通信、警报网建设规划和人防宣传教育计划并负责实施。
(十三)负责行政执法监督以及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稽查工作;承担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工作;指导行业协会的工作。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机构设置:庆城县住建局隶属于庆城县人民政府,正科级行政事业单位建制,现有职工61人,(正科3人,副科8人,科员及其他人员50人)。退休18人,遗属4人。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4,200,029.73 元,其中,本年部门预算收入23,587,583.09元,上年结转612,446.64元。部门预算总支出23,587,583.09元,其中,基本支5479083.09元,项目支出18108500元。以上资金均属财政拨款资金.
基本支出中安排在职退休人员工资支出5152750.00元,公用经费326333.09 元。
项目支出中安排专项业务费0元,政策性配套7100000元,一次性安排10408500元,上年专项结转600000元,部门决算结转资金612446.64元。
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说明
本年安排出国出境费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本年安排公务接待费6398.6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50.31元,减少率为11.73 %;本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72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3370元,减少率为59.24 % 。
2、会议费
本年安排支出会议费13500元,2016年安排会议费13500元,与上年无变化。
3、培训费
本年安排支出培训费12200元,2016年安排培训费11600元,与上年增长600元,增长率为5.17%。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本年安排公用经费326333.09元,其中:办公费27450元,印刷费5490元,水费25034.4元,邮电费21960元,办公用房取暖费62440元,物业管理费9000元,差旅费93330元,维修维护费6100元,会议费13500元,培训费12200元,公务接待费6398.69元,福利费3660元,越野车交通费36720元,其他商品及服务支出3050元。
五、部门绩效评价开展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法》规定及市、县财政局关于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的相关要求,继续将本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纳入绩效评价范围,通过加强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力度和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切实提高了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将进一步加大推进绩效管理力度,继续扩大绩效目标管理覆盖范围,以形成预算前期有目标审核、预算执行有跟踪评价、预算结束有绩效评价的预算绩效管理评价机制。
六、政府采购说明
本年度安排采购复印纸75箱,共计5250元,更换硒鼓、粉盒50个,共计5000元,采购办公桌、椅55张,共计167750元,采购笔记本电脑4台,共计23560元,采购台式电脑12台,共计59760元,车辆维修5次,共计12500元,采购执法记录仪13台,共计25740元,采购照相机5台,共计26500元,采购饮水机20台,共计8000元,打印资料共计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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