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1021/2021-00023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1-11-18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庆建发〔2021〕284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关于印发《全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庆建发〔2021〕28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内各燃气企业:
现将《全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全县燃气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今年以来,国内燃气事故频发,特别是近期辽宁、河北等地连续发生燃气较大和典型事故,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我县城镇燃气运营安全,消除各类隐患,杜绝燃气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省市安委会《关于开展燃气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贯彻新发展理念,从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政治高度,深入反思在抓落实上存在的差距,深入排查、认真整改、滚动研判。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始终绷紧安全弦,切实把安全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有效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重点任务
聚焦突出问题,严厉打击燃气新建、改造等工程违规转包、违法分包,从业人员无证上岗、违规违章作业,燃气管网外部野蛮施工等行为;全面排查燃气商住混合体、餐饮场所、老旧小区、农贸市场和使用瓶装液化气的大排档、小吃店等,检查是否存在燃气管道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擅自改造、使用不合格燃气灶具、气瓶等问题;强化液化气站违规充装和“黑气瓶”整治,深入排查位于居民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非法储存充装点,坚决治理违法运输、违规配送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台账、闭环管理,明确责任和时限,确保整改到位。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时间为即日起至2021年12月25日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1月20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燃气企业要根据本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开展动员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二)自查自纠阶段(11月20日至11月30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燃气企业要对照专项整治排查范围、内容、重点,全面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扎实推进专项行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落实;按照重点任务建立排查隐患相关台账,认真分析隐患情况,研究解决措施,确保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效。
(三)检查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14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燃气企业要通过自查自纠,认真梳理总结有效经验做法,剖析问题不足,建立长效机制,县住建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逐企业进行督查,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巩固整治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分析燃气安全形势,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摸排、深入调研,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保证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到位;各燃气企业要严格履行行业主体责任,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切实加强燃气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
(二)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在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燃气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加强对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确保培训质量;采取新闻媒体报道、印发宣传资料、深入社区、村组宣传燃气安全知识。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通过悬挂横幅、入户走访等形式向居民宣传普及燃气安全知识,确保全覆盖。
(三)加大排查力度,认真总结经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对本辖区内餐饮门店、工商个体户等瓶装液化气用户进行系统排查,通过有效手段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各燃气企业要对本企业经营范围内各环节、各部位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方位排查,对经营范围内燃气用户开展一次燃气具安全检查,严禁走过场、搞形式,本着对企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开展此项工作,将全年隐患排查数据进行分析、总结经验,针对安全隐患易发多发环节加强管控,形成完整的安全管理防护。
各燃气企业要将本次燃气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形成总结报告,2021年12月24日前报送县住建局。
联系人:闫磊 电话:15101896655
庆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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