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1021/2023-00016 | 发布机构: | 庆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生效日期: | 2023-02-09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庆建发〔2023〕34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庆城县2023年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工作方案
庆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庆城县2023年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工作方案
庆建发〔2023〕3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提高全县乡村建设工匠队伍整体素质,确保村镇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村镇建设水平整体提升,助力我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关于印发<庆城县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庆建发〔2021〕342号)文件,特制定2023年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和乡村振兴战略要求,以乡村建设工匠队伍建设作为加强自建房质量安全管理的重要抓手,建立健全乡村建设工匠培训、考核、履职、继续教育机制,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充分调动现有农房建设从业人员主动提升技能素质的积极性,推动建立一支高水平乡村建设工匠队伍,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人才保障。
二、培训目的
通过定期举办乡村建设工匠培训,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培训方式,逐步建立全县乡村建设工匠综合管理体系,有效提高乡村建设工匠的专业技能水平和安全质量意识,全面提升我县乡村建筑质量标准,提高农房建筑质量,实现改善住房条件和生产生活环境、助推乡村振兴的目标。
三、培训对象
具有或相当于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为18—65(含)周岁之间、身体健康、未参加任何非法组织,无违法犯罪记录的农村新老建筑工匠(在校学生、无劳动能力、智障和一、二级残疾人除外)。
四、培训方式
2023年度计划开展乡村建设工匠培训两期,由乡镇组织上报参训对象、县住建局主办,委托第三方培训机构承办。经培训考核合格后颁发甘肃省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合格证书,准许参加村镇建设活动,并为其建立个人信用等级记录。培训采取“理论知识+实践操作”的方式,每期培训不少于19课时,培训地点、训时间另行通知。
五、相关要求
(一)宣传动员,认真摸排参训对象。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提早安排部署、广泛开展宣传,做好乡村建设工匠参训对象的摸排,建立完善本乡镇建设工匠数据库,进一步掌握本辖区乡村建设工匠培训需求,及时纳入参训对象,提前做好动员工作,按照应培尽培要求,于2月25日前报送本年度参加乡村建设工匠培训人员名单。
(三)建立档案,做好信息平台维护
对参加本次培训人员,建立学员档案,将学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培训花名表、培训教材及培训签到表等资料进行整理、归类、装订。
(二)认真组织,开展培训前准备工作
各乡镇需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工作的摸底上报、信息数据录入、参训组织、培训联络等工作,负责通知培训人员按时参加培训,于2月15日前将联络员报县住建局村镇建设股办公室。
附件:1.甘肃省乡村建设工匠培训报名登记表
2.庆城县××乡2023年度乡村建设工匠培训人员花名册
庆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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