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1021/2024-00007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4-08-23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2023年度庆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部门决算
2023年度庆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工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出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负责组织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培育支柱产业和骨干工业企业,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二)监测、分析工业、信息化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指导信息,进行预警预测和信息引导;加强经济要素的协调服务,指导工业安全生产等有关工作。
(三)指导信息产业结构调整和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协调解决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家和地方工业信息技术标准;指导电子信息产业质量管理。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的发展,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
(四)负责制定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创新的规划、政策措施;指导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工业行业质量管理工作;协调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产业科技重大专项;负责管理企业技术改造、技术进步、技术创新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及产学研结合,推动实施名牌战略和工业企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工业系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五)负责推进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循环经济、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与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拟订中长期规划及相关措施。负责工业节能违法案件查处。组织实施工业领域循环经济、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与清洁生产项目建设。组织协调循环经济园区和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建设。
(六)负责制定全县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定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动全县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企业融资及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交流。
(七)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任务,组织拟定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组织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八)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农产品加工、食品、轻纺、医药、建材、机械制造等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解决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九)推进工业和信息产业体制创新和管理创新,指导工业和信息产业企业加强管理、环境保护和精神文明建设,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负责协调治理企业发展环境和治乱减负工作,承办县政府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十)研究提出全县工业发展战略,拟定工业行业规划,组织实施产业政策;指导工业行业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的拟定;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或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十一)拟定并组织实施移动互联网、物联网、新一代移动通信等网络技术发展。
(十二)承担全县盐业行业管理职责。
(十三)指导和联系行业协会工作。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工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庆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有1个独立编制机构,1个独立核算单位,内设机构庆城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2023年末实有财政供养人数37人,其中在职职工18人,社保管理退休10人,遗属9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662.9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3.12万元,增长14.34%。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诉讼费退款及下达一次性疫情防控补助资金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662.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8.82万元,占99.40%;其他收入3.97万元,占0.6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662.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0.62万元,占42.33%;项目支出382.28万元,占57.67%。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诉讼费退款及一次性疫情防控补助资金支出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658.82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86.44万元,增长15.1%。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诉讼费退款及下达一次性疫情防控补助资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8.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6.44万元,增长15.1%。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诉讼费退款及一次性疫情防控补助资金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8.8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40万元,占7.95%;卫生健康支出182.21万元,占27.66%;节能环保支出88.43万元,占13.4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35.77万元,占50.9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28.78万元,支出决算为658.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7.97%。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52万元,支出决算为52.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2.8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81万元,支出决算为182.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86.3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下达专项一次性疫情防控补助资金。
3.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88.4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下达省级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专项资金。
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4.46万元,支出决算为335.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2.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市下达各类专项资金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6.5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3.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0.59万元,增长38.63%,主要原因是人员晋升、工资调薪、各类社会保险重新核定缴费及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抚恤金。
公用经费23.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8.15万元,下降80.88%,公用经费压缩较2022年疫情物资库运行方面下达经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接待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27万元,支出决算为0.27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的持平,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安排支付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27万元,支出决算为0.27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7万元,增长原因是2022年未安排支付公务接待费。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27人,其中:外事接待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2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3.72万元、水费0.33万元、电费0.14万元、邮电费0.85万元、物业管理费1.05万元、差旅费1.46万元、会议费、0.64万元、培训费0.03万元、公务接待费0.27万元、工会经费1.71万元、福利费2.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2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8.15万元,下降80.88%,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物资库运行维护支出减少,同时落实财政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公用经费支出。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6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未支付会费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6万元,下降89.66%,主要原因是业务培训减少。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99.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9.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9.5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采购项目:纳税大户奖励办公设备采购)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项目6个 ,共涉及资金381.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9.82%。从评价情况来看, 确保了项目资金的管理效率及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6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奖励企业纳税大户办公设备购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99.59万元,完成预算的99.5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鼓励了县内工业企业创办动力;二是提升了县内工业企业纳税积极性。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该项目自评等次为优。
2.“2023年新能源汽车省级补贴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8.433万元,执行数为88.43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时拨付了对公司及个人的新能源车辆购置补贴,提升了新能源车辆购置积极性。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自评等次为优。
3.“一次性疫情防控财力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71.7万元,执行数为170万元,完成预算的6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保障了疫情防控物资库正常运转;二是物资库储备量满足应对突发事件;三是储备物资全部符合国家级及行业标准。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自评等次为优。
4.“市级参展企业展会补贴及招引建办工作经费补助”(市级非公经济发展专项及新入库规上企业奖补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15万元,执行数为3.42万元,完成预算的8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了企业参展补贴的拨付;二是提升了招商引资及工业创办的工作效率。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自评等次为优。
5.“县级疫情防控保障资金及运转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61万元,执行数为12.57万元,完成预算的99.6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疫情物资库物资充足;二是保障了物资库各项工作正常运转。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自评等次为优。
6.“工业和商贸领域市场运行情况调查人员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8万元,执行数为7.56万元,完成预算的7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调查人员每季度及时上报了规上工业企业最新运行数据;二是提升了调查人员工作积极性。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自评等次为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年底财政支付压力大,四季度补助未能及时支付。下一步改进措施:已积极衔接财政,下年度3月安排支付。
(见附件)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3年度单位整体支出进行自评,全年纳入绩效自评资金658.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7.24万元,项目支出381.58万元。综合评价得分 98分,评价等次为“优”。通过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总体达到年初预设绩效目标要求,完成保障单位各项业务正常运转的同时,项目资金的注入为我县经济进一步发展添薪助力,切实发挥了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实现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见附件)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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