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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人民政府

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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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QC-FGJ-2019-00007 发布机构: 发改局
生效日期: 2019-09-0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财政预决算

庆城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06 浏览次数: 【字体:

 

庆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提交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负责监测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职责,研究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等重大问题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3)指导和综合协调推进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职责,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审定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县经济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

4)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价格和收费政策及管理目录,依法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和调整价格和收费标准,组织开展全县价格与收费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组织开展全县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市场价格监测、涉案财务价格鉴定和价格认证;组织协调、征收全县价格调节基金;承担全县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和人员资格审核;指导全县价格和收费管理工作。

5)承担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职责,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安排县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研究确定和管理重大建设项目,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建设中的问题,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稽察;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申报建设项目、利用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按规定权限负责全县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申报、实施管理和竣工验收工作;引导民间投资方向。

6)提出全县利用外资的总规模和投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资金的使用和项目的实施。

7)编制全县国民经济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区域协调发展规划,做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行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县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建设与发展。

8)负责制订重要农产品、生产资料批发市场和期货市场发展规划、调控政策;会同有并部门搞好粮食宏观调控,制定县级粮食储备和物资储备计划。

9)拟订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卫生、文化、广电、旅游、体育、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工作。

10)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招投标配套法规、综合性政策,对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

11)负责争取国家、省上投资;提出全县利用外资的总规模和投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资金的使用和项目的实施;协调落实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有长远影响的重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资金落实情况;牵头组织全县各类建设项目的实施与管理,负责项目培训、考核等工作。

13)加强粮食市场宏观调控能力,创造良好的粮食流通环境,确保粮食安全和市场平稳;加强对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整体方案的组织实施,做好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协调、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积极培育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发展和规范多种粮食市场主体,完善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加强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建设。

14)承担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具体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庆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为正科级行政管理的单位,下设事业单位庆城县项目管理办公室、庆城县粮食稽查大队、庆城县价格庆城县价格监督检查局,核定行政编制9机关工勤编制2名、保留机关事业编制13名,事业编制16名其中庆城县项目管理办公室12名、庆城县粮食稽查大队4名、)。本年末实有人数61人,其中:在职人员38人,退休17人,遗属6人较上年在职增加13人,退休增加13人,遗属增加6人,原因为机构改革粮食局合并人员增加。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庆城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决算公开表.xls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296.15万元,支出总计2,296.15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1180.94万元、减少51.43%十三五易地搬迁项目收入减少支出减少3106.5万元、减少135.29%,减少原因为十三五易地搬迁项目收入减少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290.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79.49万元,占77.7%;其他收入510.63万元,占22.3%。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296.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8.75万元,占21.29%;项目支出1,807.32万元,占78.71%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8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48.17万元,主要原因是银行存款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779.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87.6万元,减少72.36%。主要原因是十三五易地搬迁项目收入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05.32万元,增长65.6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粮食局财政拨款收入追加安排基本建设项目建设专项经费支出预算。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779.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87.32万元,减少72.330%。减少原因为十三五易地搬迁项目收入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05.6万元,增长65.6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粮食局财政拨款收入追加安排基本建设项目建设专项经费支出预算。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1.61万元,占13.5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47万元,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人员增加;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4.83万元,占7.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67万元,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农林水支出1,260.74万元,占70.8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70.74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交通运输支出20万元,占1.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省级以工赈专项经费2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32.59万元,年初未预算,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粮食局合并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8.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45.64万元,较上年增加257.75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公用经费43.12万元,较上年减少10.37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咨询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差旅费、手续费公务用车维护费、会议费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8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维护费头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98万元,主要原因较机构改革原粮食局单位合并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49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2.1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减少

公务接待费0.3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上级业务部门和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6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9万元,机构合并业务增加公务接待人数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部门没有因公出国(境);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42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5元,车维护费0.49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1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6.84万元印刷费5.57万元,差旅费12.77,咨询费7.77万元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减少10.37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项目咨询费减少了25.77万元咨询费较上年减少造成”)。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没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没有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7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的采购和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对庆城县光伏扶贫村级电站建设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49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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