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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人民政府

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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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XGK/2017-12 发布机构: 发改局
生效日期: 2017-09-21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财政预决算

2016年庆城县发改局部门决算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9-21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进行宏观经济预测、监测和分析研究,监督检查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承担全县重要经济总量的综合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
  (2)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提出全县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贸易和引进资金、技术、人才的政策建议,协调经济开发和科教文化事业的全面发展。
  (3)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和推进总体经济体制改革;负责全县小城镇综合改革工作。
  (4)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
  (5)负责申报国家、省、市投资,协调落实关系全县经济发展大局的重点建设项目,监督检查资金落实情况。
  (6)确定和管理重点建设项目,组织协调项目的布局和监督实施;牵头组织全县各类建设项目的实施与管理,负责项目培训、考核等工作。
  (7)负责全县政府投资项目的申报、审批、实施、管理及竣工验收;指导协调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工作。
  (8)协调监督全县招投标工作,对全县重大建设项目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
  (9)研究全县以工代赈工作的思路和重点;贯彻落实“工业强县”战略,研究并制定工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企业技术改造和投资管理;制定能源、交通等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10)研究市场供求状况,做好重要商品供求的总量平衡,组织制订重要工业品及原材料、农产品和生产资料批发市场、期货市场的发展规划、调控政策;研究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以及国土资源开发、整治、利用和保护政策,搞好资源开发、生产力布局和生态环境建设,协调经济开发和科技文化事业的全面发展;负责食盐、卷烟、成品油等国家重要物资的宏观管理以及成品油的网络规划、布局和建设。
  (11)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发改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庆城县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部门决算主要是局本级决算,不涉及内设机构和二级部门。
  二、人员情况
  2016年末本部门实有人数27人,其中:在职人员24人,退休3人。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情况
  2016年,决算收入3192.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600.88万元,占总收入的18.82%;其他收入2592.09万元,占总收入的81.18%。
  2015年,决算支出1606.58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323.38万元,占总支出的20.12%;项目支出1283.20万元,占总支出的79.87%。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1.12万元,占总支出的18.6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26万元,占总支出的1.39%;节能环保支出77万元,占总支出的4.80%;农林水支出1176.20万元,占总支出的72.76%;交通运输支出30万元,占总支出的1.87%
  (二) “三公”经费
  2016年,庆城县发改局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切实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全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5.21万元,较上年减少1.34万元,减少20.44%。
  1.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9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4.9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0.25万元。主要用于上级主管部门督查指导各项工检查指导工作接待支出。

  四、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的说明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02万元。2016年较上年增加了6.64万元,增长了8.8%,增加的部分主要为项目设计费、咨询费、评审费

五、关于政府采购支出的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的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无绩效评价项目。

八、有关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3、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4、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5、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度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6、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购置和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附件: 庆城县发展和改革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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