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XXGK/2016-9 | 发布机构: | 发改局 |
| 生效日期: | 2016-06-30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庆城县发改局2015年部门决算
2015年庆城县发改局部门决算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进行宏观经济预测、监测和分析研究,监督检查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承担全县重要经济总量的综合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
(2)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提出全县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贸易和引进资金、技术、人才的政策建议,协调经济开发和科教文化事业的全面发展。
(3)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和推进总体经济体制改革;负责全县小城镇综合改革工作。
(4)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
(5)负责申报国家、省、市投资,协调落实关系全县经济发展大局的重点建设项目,监督检查资金落实情况。
(6)确定和管理重点建设项目,组织协调项目的布局和监督实施;牵头组织全县各类建设项目的实施与管理,负责项目培训、考核等工作。
(7)负责全县政府投资项目的申报、审批、实施、管理及竣工验收;指导协调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工作。
(8)协调监督全县招投标工作,对全县重大建设项目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
(9)研究全县以工代赈工作的思路和重点;贯彻落实“工业强县”战略,研究并制定工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企业技术改造和投资管理;制定能源、交通等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10)研究市场供求状况,做好重要商品供求的总量平衡,组织制订重要工业品及原材料、农产品和生产资料批发市场、期货市场的发展规划、调控政策;研究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以及国土资源开发、整治、利用和保护政策,搞好资源开发、生产力布局和生态环境建设,协调经济开发和科技文化事业的全面发展;负责食盐、卷烟、成品油等国家重要物资的宏观管理以及成品油的网络规划、布局和建设。
(11)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发改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庆城县发展和改革局2015年部门决算主要是局本级决算,不涉及内设机构和二级部门。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情况
2015年,决算收入11244413.7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9197007.13元,占总收入的81.79%;其他收入2047406.62元,占总收入的18.21%。
2015年,决算支出7359835.91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1929835.91元,占总支出的26.22%;项目支出5430000元,占总支出的73.78%。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33315.91元,占总支出的23.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6520元,占总支出的2.67%;节能环保支出5000000元,占总支出的67.94%;农林水支出430000元,占总支出的5.84%。
(二) “三公”经费
2015年,庆城县发改局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切实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全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65475元,较上年增加551元,增长0.85%。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273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62730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745元。主要用于稳增长促改革审计及检查指导工作接待支出。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省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附件: 2015年庆城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决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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