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1021/2022-00017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2-09-23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庆城县发改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提交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负责监测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职责,研究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等重大问题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3)指导和综合协调推进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职责,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审定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县经济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
(4)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价格和收费政策及管理目录,依法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和调整价格和收费标准,组织开展全县价格与收费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组织开展全县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市场价格监测、涉案财务价格鉴定和价格认证;组织协调、征收全县价格调节基金;承担全县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和人员资格审核;指导全县价格和收费管理工作。
(5)承担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职责,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安排县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研究确定和管理重大建设项目,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建设中的问题,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稽察;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申报建设项目、利用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按规定权限负责全县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申报、实施管理和竣工验收工作;引导民间投资方向。
(6)提出全县利用外资的总规模和投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资金的使用和项目的实施。
(7)编制全县国民经济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区域协调发展规划,做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行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县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建设与发展。
(8)负责制订重要农产品、生产资料批发市场和期贷市场发展规划、调控政策;会同有并部门搞好粮食宏观调控,制定县级粮食储备和物资储备计划。
(9)拟订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卫生、文化、广电、旅游、体育、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工作。
(10)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招投标配套法规、综合性政策,对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
(11)负责争取国家、省上投资;提出全县利用外资的总规模和投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资金的使用和项目的实施;协调落实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有长远影响的重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资金落实情况;牵头组织全县各类建设项目的实施与管理,负责项目培训、考核等工作。
(13)加强粮食市场宏观调控能力,创造良好的粮食流通环境,确保粮食安全和市场平稳;加强对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整体方案的组织实施,做好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协调、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积极培育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发展和规范多种粮食市场主体,完善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加强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建设。
(14)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庆城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部门决算主要是局本级决算,不涉及内设机构和二级部门。
人员情况
2021年末本部门实有人数63人,其中:在职人员38人,退休20人,遗属5人。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2,978.88万元,支出总计2,978.88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663.86万元、增长28.68%,支出增加663.86万元、增长28.6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粮食轮换补贴、以工代赈项目的收支。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966.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27.85万元,占98.71%;其他收入38.27万元,占1.29%。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978.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9.12万元,占19.78%;项目支出2,389.51万元,占80.22%。
本部门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24万元,较上年增加-12.52万元,主要原因是支付了上年银西铁路工作经费和职工医疗保险。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927.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39.98万元,增长27.97%。主要原因本年度增加了项目前期费、以工赈项目、人员类抚恤金的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59.84万元,增长338.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8.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47万元,农林水支出1190.27万元,粮油物资储备353.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30万元,城乡社区公共设施405.51万元,减少卫生健康和其他支出3万元。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930.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44.67万元,增长28.2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以工赈项目和2020年、2021年粮食轮换保管经费的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62.06万元,增长338.6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粮油物资储备、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等费用。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4.02万元,占19.9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5.39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0.11万元,占2.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55万元,占0.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05.51万元,占13.8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5.51万元;农林水支出1,190.27万元,占40.6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90.27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634.2万元,占21.6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6.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0万元,占1.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万元;其他支出0.41万元,占0.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0.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6.98万元,较上年增加31.43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抚恤金。公用经费103.58万元,较上年增加70.34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公务员车补未纳入预算。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工会经费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接待费未支付。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本单位无出国出境人员。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本年度未购置车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3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车辆年代长,处于报废状态,无法再使用。
公务接待费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3.58万元,较2020年增加70.34万元,增长211.68%。主要用于办公经费11.1万元、差旅费15.4万元、印刷费1.39万元、水电网费1.12万元、培训费3.22万元、劳务费1.34万元、工会经费5.9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3.8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19万元。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支出0万元,2021年本部门培训费支出3.22万元,培训费主要用于单位组织全体干部党史学习教育费用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按照甘肃省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规定及市、县财政局关于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的相关要求,将我局2021年财政专项资金纳入绩效评价范围,按照相关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五项”制度(严格预付款拨付制度,严格集中支付制度,严格保证金制度,严格报账审核制度,严格项目资金审计制度),确保了项目资金高效安全使用。通过加强绩效评价工作力度和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切实提高了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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