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1021/2023-00017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3-12-08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庆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庆城县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养老服务收费试行标准的通知
庆发改〔2023〕229 号
庆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庆城县养老综合服务中心
养老服务收费试行标准的通知
庆城县民政局:
你局《关于核定庆城县养老综合服务中心收费标准的函》(庆民函〔2023〕44号)收悉。根据《甘肃省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甘肃省定价目录》有关规定,参照市发改委庆市发改〔2022〕17号文件批复的庆阳市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养老服务收费标准,结合我县养老机构实际现状,考虑户型大小差异、硬件设施配备差异、养老服务对象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现就庆城县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养老服务收费试行标准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养老服务收费标准
床位费、护理费执行政府定价,具体分类及收费标准详见附表,按月收取。
二、相关事项及要求
(一) 床位费、护理费严格执行核定标准;伙食费、代办服务和特需服务收费的具体收费标准由养老服务中心与入住老年人或其他委托人双方协商确定,并报发改、民政部门备案。
(二)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公布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举报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三)所有养老服务收费都要专账管理,健全账务,自觉接受发改、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本标准从发文之日起执行。本次制定的养老服务收费标准为试行标准,试行期1年,试行期满前两月重新上报我局核定正式收费标准。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甘肃省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庆城县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养老服务收费标准
庆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25日
附件:
庆城县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养老服务收费标准
分类项目 收费标准 | 床位费 (元/月/床) /月) | 护理费(元/月/人) | 备 注 |
普通标准间 | 400 | 500 | 两张床、无卫生间、全套家具、沙发,自理级护理服务 |
一室一卫标准间 | 500 | 500 | 两张床、带卫生间、全套家具、沙发,自理级护理服务 |
一室一厨一卫标准间 | 750 | 500 | 两张床、带卫生间、厨房、全套家具、沙发,自理级护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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