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XGK/2017-9 | 发布机构: | 交通局 |
生效日期: | 2017-09-1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庆城县交通运输局2016年部门决算
一、部门基本情况
庆城县交通运输局是庆城县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正科建制,下属“庆城县公路局”和“庆城县路政执法大队”两个副科级事业单位,挂靠庆城县交通战备办公室。现有编制57人,实有人数61人(正科7人,副科4人,科员及其他人员50人),雇用0人,临时0人,退休13人,离休2人,遗属4人。
二、主要职责和工作任务
1、贯彻执行国家、省上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全县公路、城市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并监督执行。
2、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负责全县地方性公路规章和实施意见的草拟送审;负责编制全县公路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发展预测、经济运行分析的信息引导工作;负责全县道路运输站场及高等级公路沿线服务设施的布局规划;组织实施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3、负责全县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监督实施道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县城及农村客货运输管理,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城市公共交通的运营管理,参与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工作;指导全县道路旅客运输(包括出租汽车和旅游运输)、货物运输(包括危货运输)、搬运装卸、汽车维修、汽车租赁、汽车驾驶学校从业人员培训的行业管理和汽车出入境运输管理;
4、负责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公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工程招投标和工程预算的管理;
5、组织开展全县公路运输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重点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前期工作(含初步设计)、立项审查、项目实施和竣工验收;负责全县运输站场的建设和交通扶贫工作;组织对公路水毁、地震灾害阻断交通的紧急抢修。
6、负责全县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公路行业应急管理工作;依法对交通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7、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交通行业财务会计、国有资本,资产及专项资金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运输建设筹融资、监督管理财政性资金的使用;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财务监督检查和内部审计工作。
8、开展全县交通行业职工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和交通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智力引进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的行政执法、执法督查、行政诉讼和交通法制宣传教育。
9、负责全县交通行业科技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系统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0、负责全县交通系统的涉外工作,开展经济交流合作。
11、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情况
2016年,决算收入4630.41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30.41万元,占97.84%;其他收入100万元,占2.16%。
2016年,决算支出6858.04 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655.23万元,占9.55%;项目支出6202.8万元,占90.45%。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9.3 万元,占1.4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2.46万元,占1.49 %;城乡社区支出20万元,占0.29%;农林水事务(类)支出120.12 万元,占1.75%;交通运输支出6516.15万元,占95.02 %。
(二) “三公”经费
2016年,庆城县交通运输局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切实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4.3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1.05万元。主要用于省市交通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接待支出。
四、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的说明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0.27万元,201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153.71万元。2016年较上年增加了66.56万元,增长了43.3%。
五、关于政府采购支出的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9.44万元。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的说明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
七、有关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3、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4、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购置和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附件: 2016年庆城县交通运输局部门决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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