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1/2023-0000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4-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庆城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机构设置情况
庆城县交通运输局是庆城县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正科建制,下属“庆城县公路局”和“庆城县路政执法大队”两个副科级事业单位,挂靠庆城县交通战备办公室。现有正式职工69人(正科7人,副高级工程师3人,副科6人,科员及其他人员53人),雇用2人,临时4人,离休1人,遗属6人。
2.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上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全县公路、城市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并监督执行。
(二)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负责全县地方性公路规章和实施意见的草拟送审;负责编制全县公路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发展预测、经济运行分析的信息引导工作;负责全县道路运输站场及高等级公路沿线服务设施的布局规划;组织实施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三)负责全县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监督实施道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县城及农村客货运输管理,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城市公共交通的运营管理,参与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工作;指导全县道路旅客运输(包括出租汽车和旅游运输)、货物运输(包括危货运输)、搬运装卸、汽车维修、汽车租赁、汽车驾驶学校从业人员培训的行业管理和汽车出入境运输管理;
(四)负责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公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工程招投标和工程预算的管理;
(五)组织开展全县公路运输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重点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前期工作(含初步设计)、立项审查、项目实施和竣工验收;负责全县运输站场的建设和交通扶贫工作;组织对公路水毁、地震灾害阻断交通的紧急抢修。
(六)负责全县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公路行业应急管理工作;依法对交通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七)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交通行业财务会计、国有资本,资产及专项资金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运输建设筹融资、监督管理财政性资金的使用;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财务监督检查和内部审计工作。
(八)开展全县交通行业职工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和交通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智力引进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的行政执法、执法督查、行政诉讼和交通法制宣传教育。
(九)负责全县交通行业科技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系统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负责全县交通系统的涉外工作,开展经济交流合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4157940.19元,其中,本年部门预算收入19997940.19元,上年结转4160000元。部门预算总支出24157940.19元,其中,基本支出9158940.19元,项目支出14999000元。均属财政拨款资金。
基本支出共计9158940.19元,其中安排在职人员工资支出8188340.08元,公用经费858220.1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2380元。
项目支出共计14999000元,其中安排业务配套100000元,专项事业费6000000元,退休人员慰问费9000元,一次性安排500000元,上年专项结转4160000元,提前下达专项4230000元。
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说明
2023年预算出国出境费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2023年预算公务接待费9122.77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2023年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97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86元。
2、会议费
2023年安排支出会议费135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元。
3、培训费
2023年安排支出培训费73431.63元,与2021年相比增加6103.17。
四、单位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预算公用经费858220.11元,其中:工会经费58745.3元,福利费122386.05元,职工培训费73431.63元,办公费315000元,物业管理费9000元,会议费13500元,公务接待费9122.77元,办公用房取暖费132657.3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977元,其他交通费74400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车辆数合计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固定资产包括: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套)。
六、部门绩效评价开展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保障在职人员71人的正常办公、生活秩序。在2023年度完成各项资金支出进度要求,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工资薪金按时发放。
2.全年计划项目总成本14999000万元,其中:业务配套费10万元,用于交通综合执法活动和超限超载治理经费保障;退休人员慰问费9000元,用于退休人员节日慰问活动;专项事业费支出600万元,用于全县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确保群众安全出行;提前下达专项423万元,用于2023年农村公路工程性养护等;一次性安排50万元,用于农村公路工程质量检测;上年结转416万元,用于2022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政府采购说明
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18200元,均为办公耗材采购。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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