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1/2022-0000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9-2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2021年度庆城县交通运输局部门决算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庆城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全县公路、城市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并监督执行。
(2)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负责全县地方性公路规章和实施意见的草拟送审;负责编制全县公路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发展预测、经济运行分析的信息引导工作;负责全县道路运输站场及高级公路沿线服务设施的布局规划;组织实施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3)负责全县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监督实施道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县城及农村客运运输管理,出租车行业管理,城市公共交通的运营管理,参与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工作;指导全县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搬运装卸、汽车维修、汽车租赁、汽车驾驶学校从业人员培训的行业管理和汽车出入境运输管理。
(4)负责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公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工程招投标和工程预算的管理。
(5)组织开展全县公路运输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重点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前期工作、立项审查、项目实施和竣工验收;负责全县运输站场的建设和交通扶贫工作;组织对公路水毁、地震灾害阻断交通的紧急抢修。
(6)负责全县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公路行业应急管理工作;依法对交通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7)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交通行业财务会计、国有资本,资产及专项资金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运输建设筹融资、监督管理财政性资金的使用;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财务监督检查和内部审计工作。
(8)指导全县交通行业职工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和交通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智力引进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的行政执法、执法监督、行政诉讼和交通法制宣传教育。
(9)负责全县交通行业科技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系统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0)指导全县交通系统的涉外工作,开展经济交流与合作。
(11)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纳入2021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1个,其中:独立报送单户报表的单位1个。
2021年末实有财政供养人数73人,其中:在职职工73人,比上年增加/减少0人;离休1人比上年增加/减少0人; 退休0人,比上年减少14人; 遗属6人,比上年增加2人。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10580.76万元,支出总计10570.43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4345.17万元、减少29.11%,支出减少4388.89万元、减少29.3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实施规模减小。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0580.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54.38万元,占99.75%;其他收入26.38万元,占0.25%。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0570.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8.09万元,占8.21%;项目支出9702.34万元,占91.79%;
本部门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6.47万元,较上年减少10.33万元,主要原因是S505电杆改线工程款未全额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0554.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18.37万元,减少29.0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实施规模减小。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606.26万元,增长1013.1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支出104595.46万元。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36万元,占0.8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59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付职工养老保险经费;卫生健康支出28.65万元,占0.27%;交通运输支出4225.26万元,占40.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77.39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预算;其他支出1800.5万元,占17.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00.5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债券资金争取到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8.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80.93万元,较上年增加103.61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标准变动。公用经费87.15万元,较上年增加11.7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部分费用报账。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2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及部分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未报账。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21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县内因公出行、项目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未报账。
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相关接待费用尚未报账。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138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5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05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1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水电费、取暖费、维修费、驻村工作队补助经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20年增加11.7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机关运行产生的部分费用报账。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支出0万元,2021年本部门培训费支出3.34万元,培训费主要用于开支上级培训产生的相关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5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按照甘肃省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规定及市、县财政局关于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的相关要求,将我局2021年财政专项资金纳入绩效评价范围,按照相关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五项制度”(严格预付款拨付制度,严格集中支付制度,严格保证金制度,严格报账审核制度,严格项目资金审计制度),确保了项目资金高效安全使用。通过加强绩效评价工作力度和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切实提高了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