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395183-3-2019-00039 | 发布机构: | 教育局 |
生效日期: | 2019-09-1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庆城县赤城学区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贯彻执行教体局的行政规章制度。实施义务教育、学前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小学、初中学历教育及相关社会服务。
(二)机构设置
庆城县学区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设独立核算机构1个,单位机构包括1所初中,2所完全小学,6所教学点,2所公办幼儿园。
二、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注:本单位没有“三公”经费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注: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赤城学区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7,754,529.23元、其他收入120000元,收入合计17,874,529.23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64%,减少主要原因为学生数减少公用经费相应减少,项目减少项目经费减少。
赤城学区2018年度基本支出15,201,515.00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3,909,361.00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292,154.00元;项目支出2,673,014.2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55,968.00元,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2,217,046.23元;支出合计17,874,529.23元。与上年支出相比减少18.10%,减少主要原因为学生数减少基本支出相应减少,项目数量减少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赤城学区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7,754,529.23元,占总收入的99.4%,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7,754,529.23元,占总支出99.32%,其中:基本支出15,201,515.00元,占财政拨款支出85.62%,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019,368.50元,占基本支出46.18%,商品和服务支出1,292,154.00元,占基本支出8.5%,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6,889,992.50元,基本支出45.32%;项目支出2553014.23元,占财政拨款支出14.38%,项目支出包括资本性支出2553014.23元,占项目支出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城学区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754,529.23元,占总支出99.32%,其中:基本支出15,201,51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62%,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019,368.50元,占基本支出46.18%,商品和服务支出1,292,154.00元,占基本支出8.5%,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6,889,992.50元,基本支出45.32%;项目支出2553014.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8%,项目支出包括资本性支出2553014.23元,占项目支出100%。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赤城学区2018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赤城学区2018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赤城学区2018年末单位固定资产17,976,637.32元,占总资产比重为94.58%,无形资产1,034,923.20元,占总资产比重为5.42%。2018年度无负债。与上年度对比固定资产增加0.65%,总资产增加0.64%。主要原因为上级部门配发及学校自购资产增加。
(三)赤城学区2018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赤城学区2018年度项目支出2,673,014.23元,所有项目都按预定情况完成,完成率100%。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 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 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 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 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 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 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三)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赤城学区
201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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