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395183-3/2016-24 | 发布机构: | 教育局 |
生效日期: | 2016-06-1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2015年庆城县南庄学区部门决算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南庄学区的主要职责是: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南庄学区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实施素质教育,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具体是根据法律规定,实行九年义务教育,保障南庄乡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就近入学。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庆城县南庄学区部门决算包括: 1所九年制学校、2所小学、6所教学点、1所幼儿园。具体如下:
1.南庄九年一贯制学校;
2.新庄小学、何塬小学;
3.吴塬教学点、六村塬教学点、肖塬教学点、庙华教学点、丰台教学点、张肴教学点;
4.南庄中心幼儿园。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情况
2015年,决算收入11558332.5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95102.50元,占77.82%;上年结转1977793.32元, 占17.11%,其他收入585436.68元,占5.07%。
2015年,决算支出10246382.03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8475012.50元,占82.71%;项目支出1771369.53元,占17.29%。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023049.03元,占88.0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23333.00元,占11.94%。
(二) “三公”经费
2015年,庆城县南庄学区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及市县有关规定, “三公”经费支出为0元。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一般公共服务:指庆城县南庄学区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庆城县南庄学区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庆城县南庄学区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