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395183-3/2016-4 | 发布机构: | 教育局 |
生效日期: | 2016-06-1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2015年庆城县教育局部门决算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教育局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方针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制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协调全县教育工作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中小学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中小学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和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管理的基本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和教育收费的政策;管理教育援助、教育贷款以及学生资助资金等;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教育基本建设、教育装备建设和全县中小学校勤工俭学工作;指导、申报、监督实施教育基本建设项目工程。
指导全县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发展的统筹规划和宏观管理。
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
主管全县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的继续教育;承办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主管各类高等学历教育和中等专业学历教育招生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学生的学籍、学历管理工作;负责高考、自考、会考等考试的组织工作。
负责教育法规宣传、教育教学理论研究工作;负责信息技术教育的推广实施和教育信息网络开发与建设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和规范社会用字工作,指导有关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管理县直属学校。
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2.内设股室职责
(1)行政股室
①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党务、政务、事务工作;组织草拟工作计划、总结等综合性文稿;负责局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对外交流、接待工作;组织实施局机关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工作;负责下属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安全保卫、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推行电子政务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教育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承办人大、政协议案提案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宣传报道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②人事股
负责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抓好各级各类学校领导班子建设,负责领导班子成员考评和配备工作,为局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做好各级各类学校核编定员工作,负责拟定教职工评聘方案;负责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和领导班子成员培训工作;负责办理教职工的工资、退职、退休、死亡抚恤工作;做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评聘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教职工评模、选优、表彰、奖励和进修等工作;负责全县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局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与管理的资料准备工作。
③教育股
综合管理全县基础教育,负责九年义务教育的巩固、提高工作,制定基础教育评估标准和有关教学的基本文件,统筹制定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小学教材使用范围的审定;参与县教育发展计(规)划的拟制;负责国家制定的各类中小学教学计划的实施;指导中小学德育、劳技教育、体育、美育、法制、国防、环保、禁毒、信息技术等教育;负责教育事业年报统计上报工作;指导落实“两免一补”政策,管理学校收费;负责教育系统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各类艺术活动和运动会;负责普通话推广和文字规范工作;建立健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权利得到保障;代表县政府对下级政府的教育行为依法检查、督促、监督。
④核算中心
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相关财务管理规定,科学地组织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记录和反映集中核算单位资金收支情况和财务状况;依据批准的单位年度预算及有关项目资金使用范围、标准,对集中核算单位提供的各项资金收支业务原始凭证进行审核、财务结算,实施财务监督;及时提供有关会计信息资料,协助集中核算单位做好年度预算和财务决算编制、执行、分析和考核等管理工作;负责集中核算单位资金安全管理工作,协助集中核算单位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止、纠正违法违纪行为,协助和配合集中核算单位接受财政和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⑤项目办
负责编制教育基建项目中、长期发展规划,为全县教育基建管理工作提供决策依据;负责项目申报,做好拟建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落实工程项目的建设用地,办理、完善相关手续;负责拟建项目招(投)标工作;按合同规定和施工规范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管理;配合县基建管理中心做好项目决算;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项目验收工作,并完善有关资料;负责教育基建项目统计工作,按时上报各类统计报表,做好统计分析,编制统计年鉴;负责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归档工作。
⑥会考办
负责全县普通中小学招生制度改革,制定和实施本县普通中小学招生制度改革方案;负责全县小学升初中及全县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负责全县小学、初中、高中的学籍、学历管理及核发全县初中学生毕业证书;负责管理全县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考生的成绩信息数据。
⑦审计股
联合审计、财政、地税等部门,对教育费附加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负责局机关、中小学校内部审计工作;对学校基本建设、校舍建设维修项目的预决算审计;对学区、学校主要领导离任审计;对校办企业经营效益和学校勤工俭学经费进行审计调查;对学校收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检查。
⑧勤俭站
掌握全县勤工俭学和教育装备工作情况,制定全县勤工俭学及教育装备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中小学实验教学、实验室和图书馆建设的规划、指导、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中小学教学仪器的配置工作。
⑨安监股
贯彻和落实国家、省、市、县安全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监管工作;指导学校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种应急演练方案;督促学校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隐患排查;安排指导学校安全教育宣传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及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日常管理;制定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资金预算方案;制定营养改善工作管理制度和配餐指南,确定供餐模式和供餐内容;指导学校规范食堂卫生安全日常管理、开展学生营养及健康状况监测活动;配合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堂、供餐服务企业和托餐家庭(个人)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检查。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师生的消防责任保险工作。协同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加强校车管理,做好涉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2)二级事业单位
①督导室
组织实施全县教育督导和教育评估工作;对全县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情况实施督导;对各级各类学校素质教育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全县有关行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领导、管理教育工作情况实施督导;对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方向、教育质量实施督导;对全县教育工作中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县政府及其教育局报告和反映情况,提出建议;负责全系统教育规划与教育发展的研究工作;负责教育法律、法规及体制改革政策的研究工作;向县政府、县教育局以及上级督导机构报告督导结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可向社会公布。
②教研室
负责中小学及学前教育的教学研究、教学指导和教学业务管理工作,组织检查中小学教学计划、课时计划和教学大纲执行情况,制定教学常规管理评估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拟定专门研究课题,探讨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共性问题;指导、组织乡镇、县直学校教研组的工作,抓好中小学教学改革实验点、示范点和新教材的师资业务培训工作;检查学生第二课堂教育教学和各学科竞赛活动及乡土教材编写、试用工作;负责小学考试的命题、制卷,指导阅卷、统计分析和组织试卷分析工作;负责收集、传递教改信息,推进教学改革,征集教学论文,组织编写《庆城教育》。
③工农办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成人教育工作的政策、法规;安排指导全县成教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成教工作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开展扫盲和扫盲后继续教育工作,扫除文半文盲,杜绝新文盲的产生;管理全县农(居)民和职工文化技术教育,加强农(居)民文化技术培训和职工岗位培训,不断提高全县劳动者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搞好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农(居)民和职工的文化和技术培训情况,向上级部门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严格审查民办学校的办学资格、办学条件,严格管理民办学校,不断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
④招生办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招生的政策、规定,做好招生考试的咨询和指导工作;负责普通高校招生的报名、体检、组建档案、组织考试及指导考生填报志愿和录取查询、档案提取等项工作;做好招生考试档案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的网上报名、组建档案、志愿信息采集等项工作;负责成人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做好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政策宣传、资格审查、资料报送、资金落实及还本付息工作。
⑤职教中心
贯彻落实有关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县职业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职业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实施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开展各种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和非学历技能培训;指导职业学校专业开发和紧缺人才实训基地建设;组织全县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培训,提高教师专业素质。
⑥电教中心
编制教育现代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中小学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应用信息资源开展教学活动;制订、审核全县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设备配备标准;组织培训学校信息技术专任教师、电教管理人员;负责摄制课堂教学录像片、教学参考片、专题片和县教育局有关重要会议、活动等新闻图片,宣传报道全县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和先进典型;组织各类学校开展电教专题研究,编写电教教材,制作电教软件,健全电教音像资料档案;负责教育信息网的建设和内容更新工作。
⑦装备中心
承担学校实验室、图书室和各类功能室的建设规划制定,推进学校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达到基本配备标准;协助和监督教学设施设备的采购和招标工作;负责全县教育装备教研、科研和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实验教学研究工作。
⑧资助中心
宣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收集、整理、汇总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信息;配合经办银行对贷款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调查、认定,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初审等管理工作;负责跟踪了解贷款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变化情况;协助经办银行催还贷款。负责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的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收集和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关信息,提出资助名额、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建立贫困生资助工作档案;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和咨询等工作。
⑨自考办
宣传和执行自学考试的政策法规;组织自学考试报名工作;负责自学考试转考、免考、毕业生初审、证书发放等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负责自学考试业务的咨询、信息传递等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庆城县教育局部门决算包括:教育局决算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人员情况
2015年庆城县教育局财政供养人员69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12人,事业在职36人,临时人员2人;退休17人,遗属供养2人。
(二)收支情况
2015年,决算收入6791378.5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91378.50元,占100%。另外2014年结转项目资金1961000.00元。
2015年,决算支出8202378.50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6241378.50元,占76.09%;项目支出1961000.00元,占23.91%。按支出功能分类:教育支出7312013.00元,占89.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90365.50元,占10.85 %。
2015年,结转550000.00元。
(三) “三公”经费
2015年,庆城县教育局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切实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全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142379.00元,较上年增加729.00元,增加0.06%。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2329.00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10050.00元。主要用于相关部门交流、检查指导工作接待支出。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庆城县教育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庆城县教育局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庆城县教育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201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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